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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辦國辦印發意見 強化知識產權保護
http://www.CRNTT.com   2019-11-25 10:10:21


 
  三、加強社會監督共治,構建知識產權大保護工作格局

  (五)加大執法監督力度。加強人大監督,開展知識產權執法檢查。發揮政協民主監督作用,定期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工作調研。建立健全獎優懲劣制度,提高執法監管效能。加強監督問責,推動落實行政執法信息公開相關規定,更大範圍更大力度公開執法辦案信息,接受社會和輿論監督。

  (六)建立健全社會共治模式。完善知識產權仲裁、調解、公證工作機制,培育和發展仲裁機構、調解組織和公證機構。鼓勵行業協會、商會建立知識產權保護自律和信息溝通機制。引導代理行業加強自律自治,全面提升代理機構監管水平。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將知識產權出質登記、行政處罰、抽查檢查結果等涉企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統一歸集並依法公示。建立健全志願者制度,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知識產權保護治理。

  (七)加強專業技術支撐。加強科技研發,通過源頭追溯、實時監測、在線識別等技術手段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建設侵權假冒線索智能檢測系統,提升打擊侵權假冒行為效率及精准度。在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案件處理和司法活動中引入技術調查官制度,協助行政執法部門、司法部門準確高效認定技術事實。探索加強知識產權侵權鑒定能力建設,研究建立侵權損害評估制度,進一步加強司法鑒定機構專業化、程序規範化建設。

  四、優化協作銜接機制,突破知識產權快保護關鍵環節

  (八)優化授權確權維權銜接程序。加強專利、商標、植物新品種等審查能力建設,進一步壓縮審查周期。重點提高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審查質量,強化源頭保護。進一步發揮專利商標行政確權遠程審理、異地審理制度在重大侵權行政執法案件處理中的作用。健全行政確權、公證存證、仲裁、調解、行政執法、司法保護之間的銜接機制,加強信息溝通和共享,形成各渠道有機銜接、優勢互補的運行機制,切實提高維權效率。

  (九)加強跨部門跨區域辦案協作。制定跨部門案件處理規程,健全部門間重大案件聯合查辦和移交機制。健全行政執法部門與公安部門對涉嫌犯罪的知識產權案件查辦工作銜接機制。在案件多發地區探索建立仲裁、調解優先推薦機制。建立健全知識產權案件分流制度,推進案件繁簡分流機制改革。推動建立省級行政區內知識產權案件跨區域審理機制,充分發揮法院案件指定管轄機製作用,有效打破地方保護。

  (十)推動簡易案件和糾紛快速處理。建立重點關注市場名錄,針對電商平台、展會、專業市場、進出口等關鍵領域和環節構建行政執法、仲裁、調解等快速處理渠道。推動電商平台建立有效運用專利權評價報告快速處置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侵權投訴制度。指導各類網站規範管理,删除侵權內容,屏蔽或斷開盜版網站鏈接,停止侵權信息傳播,打擊利用版權訴訟進行投機性牟利等行為。

  (十一)加強知識產權快保護機構建設。在優勢產業集聚區布局建設一批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建立案件快速受理和科學分流機制,提供快速審查、快速確權、快速維權“一站式”糾紛解決方案。加快重點技術領域專利、商標、植物新品種審查授權、確權和維權程序。推廣利用調解方式快速解決糾紛,高效對接行政執法、司法保護、仲裁等保護渠道和環節。

  五、健全涉外溝通機制,塑造知識產權同保護優越環境

  (十二)更大力度加強國際合作。積極開展海外巡講活動,舉辦圓桌會,與相關國家和組織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合作交流。探索在重要國際展會設立專題展區,開展中國知識產權保護成就海外巡展。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制度對促進共建“一帶一路”的重要作用,支持共建國家加強能力建設,推動其共享專利、植物新品種審查結果。充分利用各類多雙邊對話合作機制,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交流合作與磋商談判。綜合利用各類國際交流合作平台,積極宣傳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發展成就。

  (十三)健全與國內外權利人溝通渠道。通過召開駐華使領館信息溝通會、企業座談會等方式,加強與國內外行業協會、商會、社會團體等信息交流。組織召開知識產權保護要情通報會,及時向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通報重大事項和進展,增信釋疑,積極回應國內外權利人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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