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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阿利·伯克級驅逐艦。(資料圖) |
中評社北京12月22日電/新京報報道,日前,中美軍艦南海“相遇”,引發輿論熱議。海軍軍事學術研究所副所長張軍社對記者談及這一事件時說,美國軍艦“考本斯”號闖入我軍演習區域,在艦艇編隊之中穿插。“這既是違反國際慣例的不專業舉動,也是非常危險的舉動。”那麼,軍艦在海上“相遇”,到底該怎麼“打招呼”?
普通船舶用燈光也用聲音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茫茫大海,兩艘船相遇了,怎麼防止碰撞?
早在兩千多年前,歐洲的《羅德海法》就涉及了這一點。後來,英國的《海軍黑皮書》則以官銜做依據,規定低級官員駕駛的船舶應給高級官員駕駛的船舶讓路。
不過,那都是久遠的事了。據張軍社介紹,目前,國際上防止船舶碰撞的法則是《國際海上避碰規則》。
這個規則的制定過程一波三折,歷經多半個世紀,直到1972年10月,在國際海協的主持下,眾多海運國家才在倫敦專門簽署了這一規則,並在國際上具有了法律的約束力。我國於1980年同意接受該規則。
這一規則對“在公海和連接於公海、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中的船舶”該如何“打招呼”做了規定。
“打招呼”的方式通常使用號笛或者燈光。
比如,規則中規定:船舶互見,應用號笛發出下列聲號表明:一短聲,表示“我船正在向右轉向”;二短聲表示“我船正在向左轉向”;三短聲表示“我船正在向後推進”。
也可以打燈光:一閃表示“我船正在向右轉向”;二閃表示“我船正在向左轉向”;三閃表示“我船正在向後推進”。
如果一條船打算超越另一條船,它可以怎麼告知被超越船呢?
可用號笛發出下列聲號表示其意圖:二長聲繼以一短聲,表示“我船想從你船的右舷追越”;二長聲繼以二短聲,表示“我船想從你船的左舷追越”。
而被超越船怎麼表示自己的意見呢?如果用號笛依次發出下列聲號:一長、一短、一長、一短,那就說明,它同意了,放心大膽地超吧!
《規則》生效後,船舶碰撞事故的數量明顯下降,船舶安全得到切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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