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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猴戲藝人帶猴表演被判罪引發爭論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9-29 16:23:35


  中評社北京9月29日電/4名新野猴戲藝人黑龍江賣藝被判刑,引發全國關注犯了什麼罪?存在報復性執法嗎?針對焦點問題,黑龍江有關方面回應本報
  
  有馴養繁育證,沒辦運輸證,帶著猴子去外地表演就是犯罪—“非法運輸珍貴野生動物罪”?連日來,由4名河南省新野縣的猴戲藝人被判刑帶來的這一問題,引發全國媒體關注,坊間爭議很大。
  
  昨日,針對是否報復性執法,該行政處罰還是刑事處罰等涉案焦點,黑龍江省相關辦案人員答大河報記者問。歷經此次刑罰打擊,“新野猴戲”這一國家級非遺項目,處境更令人擔憂。
  
  熱議
  
  4名河南猴戲藝人被判刑,罪OR非罪?
  
  昨日下午,猴戲藝人的代理律師宋楊告訴記者,今年7月9日,鮑鳳山等4人到牡丹江市街頭表演猴戲,隨後被該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帶走。4人被拘,6猴被扣,案由是“涉嫌非法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其間,警方扣押了他們身上僅有的6200元現金。
  
  宋律師說,8月9日,4人被刑拘30天後,警方才向黑龍江省東京城林區檢察院提請批捕。8月13日,檢方認為罪情較輕,不予批捕。隨即,4人被警方主動取保候審。
  
  不過,東京城林區基層法院發出的刑事判決書顯示,9月4日,經該院審查,決定逮捕4人,並進行羈押。同日,東京城林區檢察院就此案提起公訴。9月23日,東京城林區基層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4人犯非法運輸珍貴野生動物罪,但均免於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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