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英國1996年制定的《寶藏法》,任何在該寶藏出土地點所發現的其他物品——不論其由什麼材料製作,都可以被劃入"寶藏"之列。通常,這些寶藏最後會由大英博物館或者當地博物館收藏,只要博物館按市場價格向發現者和土地所有者購買即可。
法國:發現別人家寶貝對半分
法國民法典第716條規定,埋藏物的所有權屬於在自己土地內發現之人,如埋藏物系他人土地內發現時,其半數屬於發現人,半數屬於土地所有人。
日本:6個月沒人認領歸發現人
日本民法第241條規定,埋藏物在依特別法進行公告後六個月內,其所有人仍不明時,發現人即取得其所有權。但是,於他人物內發現的埋藏物,發現人與其所有人折半取得其所有權。
德國:發現者和所有者都有份
《德國民法典》第984條:長期被隱藏以致不再能查明所有人的埋藏物被發現,且因該發現而被占有的,所有權的一半由發現者取得,另一半由該埋藏物被隱藏於其中的物的所有人取得。
瑞士:發現人可以請求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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