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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母親為護子被惡狗撕咬5分鐘 狗主人賠償4萬元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5-09 17:08:40


 
  四成網友:惡犬該死

  動物救助中心想收養狗

  5月8日上午,成都某動物救助中心的義工致電本報,希望聯繫張偉,收養此次咬傷袁艶的大黃狗和另一只白狗。救助站負責人告訴記者,去年救助站一共收養了10餘只傷人被棄的狗。“在救助站,這些狗都是圈養的,一般來說都很安全,不存在再次傷人的問題。”該負責人說,這10餘只因傷人被棄的狗,已經被領養出去4只,包括1只大型犬和3只小型犬,“領養前,都會明確告知領養人,這狗是傷過人的,讓他們自己決定是否領養。”對於那些性情暴躁、不合群、可能傷人的狗,該負責人說不會讓人領養,一直由救助站喂養。

  和動物救助中心想要領養的態度相反,部分網友態度強硬地表示,直接捕殺大黃狗。根據華西都市報發起的投票,截至8日18點30分,627人參與投票,44%的網友認為:“救治動物也應當有選擇有節制”;40%的網友力挺“狗應該被打死”;僅有17%的網友贊成救助中心收養傷人的狗。

  對此,動物救助中心的負責人說:“狗是沒有錯的,錯在它的主人沒有起到監管作用,或者是狗受到驚嚇,也可能是大黃狗患有狂犬病,一時發作傷人。”

  律師說法

  傷人大狗屬禁養犬 主人看管不嚴負全責

  四川偉旭律師事務所律師杜偉認為,根據《侵權責任法》中“飼養動物致人侵害”相關條款,狗主人張偉飼養的狗對袁艶造成了人身傷害,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他應當賠償相關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等費用。如果致人傷殘,還需賠付殘疾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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