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黨委和政府對共青團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落實黨建帶團建制度,推動把團建納入各級黨委黨建工作規劃和年度考核內容,團建工作占一定比重;建立抓落實的督導機制,對省級落實黨建帶團建工作的情況進行定期檢查;把“推薦優秀團員作入黨積極分子人選”作為基層團組織的重要工作職責,推動黨組織將推優納入黨員發展工作規劃。健全政府協調工作機制,制定青年發展規劃,各地制定相應規劃,注重與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銜接;加強共青團和青年工作學科建設,推動把青年群眾工作列入各類幹部培訓課程;健全穩定規範的共青團工作經費保障制度。
(來源:《北京晨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