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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房地產稅草案已成型 2020年前或出台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2-28 10:22:47


 
  房地產稅法草案已基本完成

  在中國的現行稅制體系中,並沒有房地產稅這一稅種,與房地產相關的稅種有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

  房產稅開征於1986年,僅適用於單位和個人的經營性房地產,對個人住房則實行免稅,因此對百姓生活基本沒有影響。

  房地產稅的前身是物業稅。2003年,中國開始提出物業稅改革,這項改革實際上是在土地公有制下如何對個人住宅徵稅。與物業稅改革同步進行的是房地產稅費改革。

  之所以要進行房地產稅費改革,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給出了答案:“在中國現行稅制下,房地產在開發、建設、交易的過程中,前端的稅費負擔較重;但保有環節稅負較輕,除重慶、上海試點地區外,自用住宅在保有環節不徵收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因此,在財稅改革中強調房地產稅費的綜合改革,這樣有利於稅負的均衡。”

  由於房產稅是按照租金或者房屋原值進行徵收,近年來,國家稅務總局一直在推動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合併,合併後不按原值徵收,而按評估值徵收。這其實是在為推動房地產稅鋪道。

  相較房產稅而言,房地產稅是一個綜合性概念。中國正式提出對居民住宅徵收房地產稅是近幾年的事情。

  2013年11月,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由此定下了房地產稅先立法、後改革的“稅收法定”原則,即“如果沒有相應法律做前提,政府則不能徵稅”。

  之後,房地產稅的立法工作就此展開。但此次房地產稅的立法跟以往的部門立法大不相同。此次房地產稅法的起草,是由全國人大預算工作委員會牽頭,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等職能部門共同參與,同時也吸收了一些專家,組織形成一個團隊來共同起草。

  廣受關注的是,在房地產稅法中,是否會將現有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合併起來。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倪紅日此前表示,房地產稅改革要把現有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合併起來,已確定無疑。這則意味著,房產稅將增加房地產保有環節的稅負,而且是以房地產的評估值為徵稅基礎,其他諸如土地增值稅、契稅等暫不納入。

  草案是否真如倪紅日所言“要把現有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合併起來”,尚不得而知,不過,《中國經濟周刊》記者獲悉,目前,房地產稅法草案已經基本完成。

  “草案起草已經有一兩年了。起草完成後,還要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現在初步草案已經有了,至於什麼時間出台,取決於高層對整個經濟發展現狀的判斷以及納稅人的共識形成。”劉劍文說。

  中國房地產稅的改革方向已經清晰明朗:重大改革要有法有據。但是,對於徵收房地產稅,目前仍有較大的爭議:一是徵收目的問題,二是如何徵收的問題。這些仍需時間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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