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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男子買違建別墅遭開發商告 返還房屋使用費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6-28 09:38:44


 
  同時,金多港實業有限公司又向法院增加了訴訟請求。請求法院判令業主繆某賢返還房屋使用費,按同類型別墅每月租金1萬元,從2000年12月起計算至今年5月,共計197萬元。

  律師:業主可按房子市場現價索賠

  對於此案,廣東明楷律師事務所宋安平律師認為,由於業主繆某賢所購置別墅用是是工業用地,且開發商不具資質,因此,業主繆某賢與金多港簽訂的《預定土地使用權轉讓契約書》和《預定房屋買賣契約書》因違法而無效。

  根據公平公正的原則,業主繆某賢可以根據該區域現有市場價格來評估房子價值,來向開發商申請賠償。

  焦點關注

  建在工業用地

  別墅屬於違建

  據了解,金多港的問題可以追溯到1991年,當時該開發商在大嶺山鎮楊屋村租用了土地建設高爾夫球場和別墅。

  1992年,金多港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原租用範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用途為工業廠房及其配套設施,並於1993年至1996年期間,在其中的部分土地上建了58棟別墅,並陸續將其銷售。

  1998年,金多港違反《土地管理法》,東莞市國土局下發了《土地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國土[監察]字[1998]4675號),該公司被處罰款1995999元。

  2001年,鬆山湖園區成立,出於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及園區發展的需要,東莞市委市政府決定徵收金多港高爾夫球場,隨後金多港也同意被徵收。鬆山湖管委會與金多港分別於2002年、2004年簽訂了徵收補償協議和補充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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