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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共享汽車”有望納入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8-08 14:59:54


  中評社北京8月8日電/8日上午,交通運輸部、住建部聯合發布了《關於促進小微型客車租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對“共享汽車”發展而言,其中有些規定無異於交給“共享汽車”一張“王牌”。專家認為,由兩部門聯合發布指導意見,其意義也是從規劃到設施管理全面支持“共享汽車”。

  新京報記者在《指導意見》中發現,對“共享汽車”發展如此定位:“要依據城市總體規劃,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居民出行需要,綜合有關方面因素,制定小微型客車租賃發展規劃,並納入綜合運輸體系規劃和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

  將“共享汽車”納入綜合運輸體系和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這樣給共享交通方式定位尚屬第一次,新京報記者發現,在“網約車管理辦法”以及“促進共享單車發展指導意見”中,均未出現上述表述。

  那麼其重要意義是什麼呢?政策制訂參與者、交通領域專家徐康明告訴記者,這條內容對“共享汽車”發展有極其重要的作用。他指出,綜合運輸體系和城市綜合交通體系是城市規劃中的學術名詞,在城市總體規劃下,城市綜合交通體系是一個分項。這意味著,“共享汽車”要從規劃層面開始重視發展,提供充分的規劃考慮,為“共享汽車”找到合適的發展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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