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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男子從天橋扔共享單車 卡住電車電纜獲刑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8-12 13:21:48


  中評社北京8月12日電/隨著共享單車的普及,一些不文明現象時有發生。心情不好,20歲男青年袁某在天橋上扔下共享單車,因為一時衝動付出了沉重代價。昨日,袁某被越秀區法院一審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

  心情不好抓起車就扔

  據指控,2017年5月20日14時53分許,袁某在廣州市越秀區中山三路東濠湧高架橋東側人行天橋上,出於洩憤,將停放在人行天橋上的一輛摩拜自行車從天橋上往下扔,致使該車被懸掛在人行天橋下方位於中山三路往東行駛機動車道空中的電車電纜上,造成該段線網停電,對途經該路段的電車及其他車輛的駕駛安全、行人的人身安全等構成危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2017年6月1日,袁某被公安人員抓獲歸案。

  公訴機關認為,袁某無視國家法律,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應當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並建議法院判處袁某有期徒刑3年至4年。

  據了解,袁某生於1997年,小學文化,曾做過保安,案發時無業,自稱露宿街頭。庭上,法官問其為何不工作,袁某回答說太辛苦。袁某在偵查階段曾供述,當天下午,其騎一輛共享自行車前往東濠湧散步,從中山三路南邊上橋後,其看到地上有一枚煙頭便蹲下去撿,起來的時候不小心碰到頭,很痛,“當時我就很生氣,於是就隨手在天橋上抓起一輛橙色的共享單車,沒有多想就往橋下扔”,袁某如是說道。面對公安人員訊問“你是否知道扔自行車下去的地方是馬路,有否想到會砸到行人或車輛”,袁某表示“知道”,但“當時就是沒有考慮那麼多”。

  目擊者稱有三輛車被扔下

  廣州市電車公司第一分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該司於當天15時許接報後便派搶修員及架線車去到現場,將掛在電纜上的自行車取下來並放在人行道上,“(事件)造成(該段)線網停電,影響了電車107路、102路、108路大約半個小時的行車,造成搶修費、營運損失費、出車費等費用損失共計3600元。”廣州摩拜科技有限公司則表示,當工作人員趕到現場時,掛在電纜上的自行車已被取下,不在現場,故無法確定涉事車輛及損失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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