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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反恐去極端化鬥爭與人權保障白皮書發布
http://www.CRNTT.com   2019-03-18 10:51:53


 
  新疆依法開展去極端化工作,治理非法宗教活動、非法宗教宣傳品、非法宗教網絡傳播,有力遏制了宗教極端思想的滋生蔓延。宗教極端主義干預行政、司法、教育、婚姻、醫療等現象得到有效遏制,學生入學率、鞏固率大幅上升,群眾對宗教極端思想危害性的認識明顯提高。在依法去極端化的同時,新疆也加大對合法宗教活動的保護力度,相繼出台或修訂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宗教事務條例》等有關宗教事務管理的地方性法規。這些地方性法規明確了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宗教教職人員的權利和義務,明確了合法宗教活動與非法宗教活動的界限,為各族群眾進行合法宗教活動提供了法治保障。特別是近年來,扎實推進“七進兩有”(水、電、路、氣、訊、廣播電視、文化書屋進清真寺,主麻清真寺有淨身設施、有水衝廁所)、“九配備”(配備醫藥服務、電子顯示屏、電腦、電風扇或空調、消防設施、天然氣、飲水設備、鞋套或鞋套機、儲物櫃),極大地改善了宗教活動場所和宗教活動條件,保障了信教群眾的正常宗教需求。

  實踐證明,依法開展反恐怖主義、去極端化鬥爭,弘揚了打擊恐怖主義的正義性,滿足了新疆各族人民對安全的殷切期待,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

  五、堅持把預防性反恐放在第一位

  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宣揚不同宗教、文化、社會之間的不容忍,挑戰人類公正與尊嚴,破壞和平與安全,對人權和可持續發展造成嚴重危害。打擊恐怖主義和去極端化,既是世界性問題,也是世界性難題。多年來,許多國家或地區結合自身實際,積極探索打擊和預防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具體路徑和辦法。中國在借鑒吸收國際社會反恐經驗的基礎上,積極響應聯合國大會關於《聯合國全球反恐戰略》(60/288)的決議,致力於“消除恐怖主義蔓延條件,預防和打擊恐怖主義”。新疆立足本地區實際,深入開展反恐怖主義、去極端化鬥爭,堅持“一手抓打擊、一手抓預防”,既依法嚴厲打擊暴力恐怖犯罪,又重視開展源頭治理,通過著力改善民生、加強法制宣傳教育、依法設立職業技能教育培訓中心(以下簡稱“教培中心”)進行幫扶教育等多種方式,最大限度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權免遭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侵害。

  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事關群眾福祉、社會和諧穩定。在新疆一些地區,過去受恐怖主義危害較大,宗教極端思想對群眾生產生活滲透干擾嚴重,危及社會穩定、經濟發展、民生安全。近年來,新疆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推進就業、教育、醫療、社保等領域惠民工程。持續實施南疆3年(2018年至2020年)10萬人轉移就業計劃,已實現深度貧困家庭勞動力轉移就業7.5萬人;通過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帶動就業、有組織轉移就業、創業帶動就業,2016年至2018年,新疆累計實現城鎮新增就業140.08萬人次,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830.5萬人次;大力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實行南疆城鄉一體學前3年免費教育;落實全民免費健康體檢,大病保險全覆蓋,農村貧困人口15種大病集中救治和慢性病簽約服務全覆蓋;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城鄉困難群眾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持續提高。人民生活不斷改善,反恐維穩和去極端化工作的群眾基礎更加牢固。

  普及法律知識、增強法治意識。新疆農村地區公民法治觀念比較淡薄、法律知識貧乏,容易受到恐怖勢力、極端勢力的教唆和脅迫走上犯罪道路。新疆高度重視普法工作,出台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法制宣傳教育條例》《關於加強自治區青少年法治教育實踐基地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關於貫徹落實〈關於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的實施意見》等法規文件。聚焦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面向基層群眾和青少年,以弘揚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動法治實踐為主要任務,以推進法治文化建設和法治創建為抓手,以傳統媒體+互聯網為傳播平台,以建立完善基層法治文化公共設施體系為依托,廣泛深入開展“基層法治建設年”“憲法法律宣傳月”“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講下基層”“國旗下講法治”“巴扎普法”等多種形式的法治宣傳活動,引導各族群眾明辨合法與非法的界限,增強公民自覺抵禦宗教極端思想滲透的能力。

  積極開展幫扶教育。依法設立教培中心,教育挽救有輕微犯罪行為或違法行為人員,消除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影響,避免其成為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犧牲品,努力將恐怖活動消滅在未發之前、萌芽狀態。目前進入教培中心的學員有三方面人員:一是被教唆、脅迫、引誘參與恐怖活動、極端主義活動,或者參與恐怖活動、極端主義活動情節輕微,尚不構成犯罪的人員。二是被教唆、脅迫、引誘參與恐怖活動、極端主義活動,或者參與恐怖活動、極端主義活動,有現實危險性,尚未造成實際危害後果,主觀惡性不深,能夠認罪悔過,依法可以免除刑罰,自願接受培訓的人員。三是因暴力恐怖、極端主義犯罪被定罪處刑,刑滿釋放前經評估仍有社會危險性,人民法院依法決定在刑滿釋放後進行安置教育的人員。對第一、第三種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的規定,依法進行幫教和安置教育。對第二種人員,則本著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打擊少數、挽救多數,將認罪悔罪、自願接受培訓作為寬大處理的條件,在依法免除刑罰後對其進行幫教。

  教培中心是依法設立的教育培訓機構。通過與學員簽訂培養協議,明確約定培養目標、培養方式、結業標準、考核方式,在學員考核達標後頒發結業證書。教培中心設置了以學習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律知識、職業技能和去極端化為主要內容的教學課程,配備了骨幹教師、資深職業技師,統一制定教學方案、編印教學材料、建設講課系統,分類施教、因人施教,實現授課學習的標準化和規範化。在學習培訓過程中,實行由學習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到學習法律知識,再到學習職業技能的正向進階。

  針對部分學員受宗教極端思想影響,受教育程度低,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水平差,接受現代知識、交流交往能力弱等問題,教培中心充分保障憲法賦予公民的學習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權利,為其提供學習條件。通過教育培訓,學員們提升了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能力,拓寬了獲取現代知識和信息的渠道,認識到學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才能更好適應現代社會發展。

  針對學員普遍缺乏法治意識的問題,教培中心將學習法律知識作為培養學員增強國家意識、公民意識、法治意識的關鍵環節。聘請法官、檢察官、律師等講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等法律法規。許多學員以前受宗教極端思想影響,將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歪曲炮製的“教法、家法”當作行為準則,無視國家法律,甚至干擾破壞法律的實施。通過學習,學員們普遍認識到作為國家公民必須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按照憲法法律賦予的權利和義務行事。

  針對部分學員缺乏職業技能、就業困難等問題,教培中心將學習職業技能作為提升學員就業能力的重要途徑,根據當地需求和就業條件,設置服裝鞋帽加工、食品加工、電子產品組裝、排版印刷、美容美發、電子商務等培訓課程,對其中有願望有條件的學員進行多技能培訓,確保學員結業後能夠熟練掌握1-2門職業技能。教培中心注重將課程學習與實訓操作相結合,提高了學員實際操作能力。通過培訓,學員們初步掌握了就業技能,部分學員已結業並實現就業。

  針對學員不同程度地受宗教極端思想影響的問題,教培中心將去極端化納入教育培訓全過程,通過分階段學習法律法規、民族宗教政策和宗教知識,揭露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危害,使學員深刻認識到宗教極端思想完全違背了宗教教義,是民族分裂主義和暴力恐怖主義的思想基礎,從而認清了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本質和危害,擺脫了恐怖主義和宗教極端思想的影響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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