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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機構新規征求意見
http://www.CRNTT.com   2019-07-09 15:24:25


  中評社北京7月9日電/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官方微信消息,近日,由國家衛健委組織起草的《托育機構設置標准(試行)(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標准》)《托育機構管理規範(試行)(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範》)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文件擬規定,依法建立托育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黑名單制度,禁止有虐待、傷害嬰幼兒記錄的機構和個人從事托育服務。同時文件擬規定,托育機構監控報警系統確保24小時設防,嬰幼兒生活和活動區域應當全覆蓋。監控錄像資料保存期不少於90日,不得無故中斷監控,不得隨意更改、删除監控資料等。

  在托育機構設置標准上,《標准》擬規定,城鎮托育機構建設要充分考慮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需求;托育機構應當設置符合標准的嬰幼兒生活用房(用餐區、睡眠區、游戲區、盥洗區、儲物區等),人均使用面積不低於3㎡。

  同時,《標准》擬規定,托育機構應當根據場地條件、收托嬰幼兒規模,合理配置綜合管理、保育照護、衛生保健、安全保衛和後勤保障等工作人員。托育機構負責人負責全面工作,應當具備大專以上學歷、有從事兒童保育教育、衛生健康等相關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經歷,且經托育機構負責人崗位培訓合格。

  此外,《標准》擬規定,每個獨立設置的托育機構收托的嬰幼兒不宜超過150人。每個獨立設置的托育機構應當至少有1名保安員在崗等。

在托育機構管理規範方面,《規範》擬規定,托育機構收托嬰幼兒人數不應超過備案人數。應當建立收托嬰幼兒信息管理制度,及時采集、更新,定期向備案機關報送。不得違規對外洩露嬰幼兒及其監護人的個人信息。

  同時,托育機構應當堅持晨午檢和全日健康觀察,發現嬰幼兒身體、精神、行為異常時,應當及時通知嬰幼兒監護人。托育機構發現嬰幼兒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應當依法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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