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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北京青年報) |
中評社北京8月25日電/用吳京“代言”男科疾病廣告?法庭見!
街頭散發的刊物中,竟出現演員吳京“代言”的男科疾病廣告?
為維護自己的肖像權和名譽權,8月23日,演員吳京將昆明某醫院起訴至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并索賠經濟損失2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金10萬元及維權開支5000元。 醫院一方沒有到庭應訴。
2018年7月,吳京方發現昆明某醫院在其主辦發行、刊印和散發的《雲南男人》刊物中擅自使用吳京的肖像,并配以“僅需7天,重回年輕態做最猛的戰狼”等廣告語。
另在該刊物內有大量其他男性疾病廣告,此外還有該醫院的聯系電話、QQ咨詢、官方網站、地址等,商業目的明顯。
吳京方認為,醫院未經許可,基於商業目的擅自使用其肖像,侵犯了他的肖像權。
另外,醫院的侵權行為極易誤導讀者認為他接受過相關治療,或與醫院存在合作關系, 這種嚴重不符合事實的宣傳,使該刊物的讀者極易對他產生否定性評價,從而導致他的社會評價降低,侵犯了他的名譽權。
除30.5萬元的索賠外,吳京方要求醫院立即停止發放、回收銷毀所有帶有吳京肖像的《雲南男人》刊物,在全國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公開賠禮道歉。
至於索賠金額如何得出,吳京的律師表示是參照了其他當紅明星起訴維護肖像權的案例中,法院生效判決所支持的賠償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