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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男網友性侵男孩被判猥褻 非女性不構成強姦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3-12-06 16:45:26


  中評社北京12月6日電/12月5日,李滄法院公開宣判三起案件,三名被告人因犯猥褻兒童罪 、強姦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3年6個月、4年。法官提醒,青少年網上交友要尤其慎重,在與陌生人交往時要增強防範意識。同時,提醒學校和家長,平時注意對學生進行正確的教育引導。

  《半島都市報》報道,記者了解到,1983年出生的李某某中專文化程度,2013年7月初通過QQ 聊天結識王某某(男,1999年出生),得知其年齡,是中學學生。同年7月11日,李某某與王某某相約見面,李某某以身體累需休息為由,將王某某帶至某旅館房間內,將其迷昏,並與其發生性行為。經法院審理認為,李某某猥褻未滿14周歲的兒童,構成猥褻兒童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1966年出生的毛某某是某小區物業公司服務人員。今年8月3日16時許,毛某某酒後至該小區收取物業費,見劉某(女,2002年出生)獨自在家,遂起意猥褻,毛某某將劉某拽至臥室床上,強行親吻其口舌部,並抓摸其胸部數分鐘,後逃離。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毛某某猥褻未滿14周歲的兒童,構成猥褻兒童罪 ,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姜某某出生於1991年,去年6月14日22時許,姜某某與網友李某某(女,1995年出生)相約見面,期間姜某某讓李某某幫忙找旅館住宿,姜某某辦理了個人入住手續,後二人在該旅館房間內聊天期間,姜某某不顧李某某反抗,用力將其按壓在床上強行與其發生性行為。經法院審理認為,姜某某違背婦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強姦婦女,構成強姦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

  據辦案法官介紹,綜合近幾年以來的此類案件發現,犯罪分子主要是通過交友、早戀、網絡聊天等方式,與被害人交往,實施犯罪。“熟人犯罪占大多數,犯罪分子利用未成年人無人監護、防範意識差的條件,實施犯罪。”辦案法官提醒,青少年朋友應當自覺抵制不良的網絡習慣,網上交友要尤其慎重,在與陌生人交往時要自覺增強防範意識,不給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同時提醒學校和家長,平時注意對學生進行正確的教育引導,防止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審庭副庭長馬新表示,在依法嚴懲犯罪分子的同時,應該努力爭取社會各界的廣泛參與和支持,給予遭受性侵的未成年人補償或救助,切實實現對未成年被害人特殊、優先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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