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見,早在建國之前,毛主席就主張進行“對外開放”了,並將它作為新中國成立以後的一項“基本國策”。
建國後第二年,中國就先後與蘇聯、波蘭、捷克、朝鮮、東德、匈牙利等國建立了政府間的貿易關係,並於1951年使中國的進出口總額達到19.6億美元,比1950元增長了73%。
在此基礎上,我們還利用西方資本主義內部矛盾和西方國家某些商人迫切希望做生意的要求,以香港為基地,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與西歐等資本主義國家開展了民間小額貿易。到1952年底,中國先後與英國、荷蘭、法國、西德、日本等國家的貿易商,簽訂了一系列貿易協定和協議合同,總值達2億美元以上。
因香港的原因,毛主席非常重視跟英國的發展關係。1954年8月,他在會見以艾德禮為團長的英國工黨代表團時說:“我們走的是兩條路,讓我們做朋友吧,不僅經濟上合作,而且政治上也合作。”
同年10月,在會見印度總理尼赫魯時,毛主席再次強調了同樣的原則:“儘管(中英)兩國意識形態和社會制度不同,但兩個政黨或兩個國家是完全可以合作的。如果丘吉爾願意的話,我們可以同他合作。”
另外,在爭取法國、日本方面,毛主席也進行了許多努力。為了爭取法國,1961年2月8日,毛主席在杭州會見法國參議員、民主社會抵抗聯盟主席密特朗時說:“墻有各種不同的墻,有意識形態的墻,有社會制度的墻,有外交關係的墻,也有經濟關係的墻,這是暫時的現象。人民終究是要把墻拆掉的。……中法之間雖然還沒建交,但人民來往和貿易往來還是可以進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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