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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男子被人冒用身份登記結婚 6年後才發現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2-27 14:15:39


  中評社北京2月27日電/泰安市寧陽縣的齊波(化名)最近遇上煩心事,2013年底,齊波準備和女朋友領結婚證,卻得知自己已經在2007年“結婚”,在2008年年底“離婚”。寧陽縣民政局有關檔案證實,2007年有一男子冒用齊波身份證信息,與他人辦理婚姻登記手續。

  初次領證怎會“結過婚又離了婚”

  寧陽縣37歲的齊波,去年年底到寧陽縣民政局登記結婚,工作人員告訴他“你離過婚,得拿離婚證來”。25日中午,齊波告訴記者,他至今也不能理解,怎麼會出現這樣的事。齊波說,他長年在外地打工,一直沒女朋友,去年7月和同事甄女士認識、相戀,商量好2013年年底領結婚證。“領證的時候,她突然變卦了,說我是騙子。”原來在領結婚證前幾天,甄女士查詢發現,齊波竟然已經“結過婚又離了婚”,認為齊波欺騙了她的感情,提出分手。齊波到寧陽縣民政局一查,果然查到“自己”結婚、離婚的記錄。“我壓根兒就沒結過婚,哪來的這些信息?”齊波很不理解。

  齊波拿出一份蓋著寧陽縣民政局公章的證明,上面寫著:根據當事人申請,查到當事人婚姻登記記錄如下:1.2008年12月30日,齊波(370921********5718)與李某(370982********1348)辦理過離婚登記類業務;2.2007年9月29日,齊波(370921********5718)與李某(370982********1348)辦理過結婚登記類業務。

  齊波懷疑有人冒用自己的身份資料辦理結婚登記,認為寧陽縣民政局工作人員當時沒能嚴格審核,自己才“被結婚”。

  登記檔案上是一對陌生男女

  26日中午,記者與齊波一起來到寧陽縣的婚姻登記處,婚姻登記處的董主任聽明來意,爽快地答應查詢檔案。

  工作人員取來檔案,齊波一看,結婚申請表和離婚申請表上都簽著自己的名字,但照片上的男女都不認識。“結婚合影上的照片也不是我。”記者把齊波的身份證和登記男子的身份證對比,除照片外,其他信息全部一樣。

  齊波說他要求不多,“要求寧陽縣民政局删除結婚記錄,恢復我的未婚狀態,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因為這事,馬上領證的女朋友都離開了,民政局和冒用我信息的人,該給我適當的經濟補償和精神損失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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