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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美國警察年均射殺400人 鮮有人被判有罪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12-08 10:10:32


4月19日,一名美國警察用槍指著趴在地上的男子。
  中評社香港12月8日電/美媒稱,在美國,警察每年在執法過程中都至少致死400人,儘管每起案件的情節各不相同,但有一件事是不變的:只有屈指可數的案件被大陪審團裁決應該對警官提起刑事訴訟,並予以起訴。

  據美聯社12月7日報道,以下情況通常會成功起訴:即警察對做過的事情撒謊,設法掩蓋自己的行為或是過度使用暴力以懲罰對方。

  那些被發現撒謊的警察往往被起訴。那些使用強力以進行懲罰、而不是進行自衛的警察,以及那些似乎出於個人原因、而不是職業原因而挑起身體對抗的警察,也是同樣。

  俄亥俄州的州立鮑靈格林大學的菲利普·馬修·斯廷森教授,對1萬起警察因各種失當行為被逮捕的案件進行了研究。他說,當警官有超越官方職責範圍的行為時(比如搶劫一名毒販或是利用職務之便擺平個人恩怨時),法官和陪審團願意對警官進行指控。

  如果各方對案情的敘述不一致時,評判一名警察的判斷就更難了。邁克爾·布朗遭槍殺一案便是如此:手無寸鐵的18歲黑人青年布朗在密蘇裡州的弗格森被一名白人警官開槍打死。目擊者對布朗被射殺時究竟是在攻擊警察還是設法雙手上舉的敘述不一致。

  如果說起訴實屬不易,那麼判定有罪更是難上加難,特別是在涉及槍擊的致死案中。在過去15年裡,紐約市只有9名警官因4起槍擊致死案受到起訴。

  (消息來源:《參考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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