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此同時,張磊對於生命缺乏基本的敬畏感和珍惜意識,敢於藐視、踐踏法律,最終導致了他實施了此次犯罪。
此外,經司法機關鑒定,張磊屬品行障礙,實施違法行為時無精神病性症狀導致的辨認、控制能力障礙,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專家建議
家教有問題 父母應補課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犯罪心理學教授、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副會長李玫瑾表示,所謂的品行障礙,簡單說就是存在人格問題,屬於慢性的心理疾病。
李玫瑾表示,張磊性格存在的問題,最主要的原因應該是其父母的家庭教育存在問題。“孩子的行為在很大程度上與父母有關,改變孩子的不良行為,應該先改變父母對孩子的態度和教育方式。”
李玫瑾認為“生而不養”“養而不教”“教而不當”成為致使青少年走上違法道路的主要原因。針對這些家長,李玫瑾建議,相關部門不妨借鑒國外已有經驗,要求這部分家長必須重回“家長學堂”接受教育,才能重獲監護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