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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國務院:經營困難企業可緩繳公積金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4-15 17:46:54


   
  了避稅,將公積金變為員工的“隱性福利”。這也是因為目前我們的法律不夠規範導致的,因此新規對於高於12%的部分一律予以規範和調整是應該的。
  
  對於此次調整,是否會讓員工的福利下降,樓建波表示,新規的確對職工來講是種福利下降,因為對於職工個人來說,公
  
  積金繳存比例越高越好,但並不是所有的單位都能夠給職工繳存高額的公積金。因此,此次調控不僅是房地產的宏觀調控,也是整體的宏觀調控。在經濟形勢困難的情況下,對於大多數職工來講,如果能夠給企業減負,讓企業活下來,好過繳存了高額的公積金,而最終發不出工資,企業倒閉。
  
  各地應出台相應的配套細則
  
  樓建波說,因此,國家是希望通過這種方式,適當減輕企事業單位的壓力,降低用人成本。新規也提到,生產經營困難企業除可降低繳存比例外,還可依法申請緩繳公積金,待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恢復繳存並補繳緩繳的公積金。
  
  這也充分看出,國家是真的想幫助企業解決一些問題。
  
  樓建波指出,在企業效益好轉之後,單位還是要繼續提高繳存比例或恢復繳存。因此,職工個人的利益也不會受到損害。如果企業在效益好轉之後,不恢復繳存比例,是要付相應的法律責任的。
  
  樓建波認為,國務院政策出台以後,住建部和各個省市區一定會出台相應的配套細則。比如,對於企業申請緩繳職工公積金設立一個明確的期限;企業一直不繳納職工公積金,需要付哪些責任。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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