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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衛計委:新農合跨省醫療費可聯網報銷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9-08 11:23:11


  中評社北京9月8日電/長期以來,異地就醫醫藥費用報銷流程複雜,群眾異地就醫需要先行墊付醫療費,往返兩地報銷非常麻煩。昨天,國家衛計委公布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跨省就醫聯網結報轉診流程與信息交換操作規範(試行)》(以下簡稱《規範》),對新農合跨省就醫聯網結報轉診流程和信息交換工作進行了規範。新農合參保者,如確定在省內醫療機構無法治療,可開具“轉診單”跨省醫療,費用可聯網報銷。

  焦點釋疑

  哪些醫療機構接受轉診

  需與省級衛計部門簽定點協議

  《規範》明確,跨省就醫聯網結報定點醫療機構指根據國家衛計委《關於遴選並報送新農合跨省就醫結報聯網醫療機構和試點統籌地區信息的通知》遴選出的具備聯網條件,並與省級(或統籌地區)衛生計生部門簽訂定點協議,承擔新農合跨省就醫聯網結報工作的醫療機構。這些定點醫療機構需具備聯網條件,並與省級(或統籌地區)衛生計生部門簽訂定點協議。

  非協議定點轉診醫療機構,不承擔跨省轉診職能和聯網結報工作。

  參合地經辦機構可在就醫地選擇若干定點醫療機構作為轉入醫院,由參合患者在其中自主選擇。

  什麼情況下可轉診省外

  省內確定無法治療的疑難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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