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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中國足協落馬官員僅剩1人未減刑 1人已出獄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2-16 11:07:30


  中評社北京2月16日電/原足球管理中心女子部主任張建強獲減刑1年,記者梳理發現——

  落馬足協官員 僅剩1人未減刑

  北京青年報報道,在中國足球反賭掃黑風暴中落馬的原足球管理中心女子部主任、裁判委員會秘書長張建強,2012年2月因受賄罪被遼寧鐵嶺中級人民法院判刑12年。北京青年報記者昨天獲悉,因為在服刑期間表現良好,獲得表揚6次,近日北京二中院裁定為其減刑1年。這是入獄後張建強第二次獲得減刑,此前法院在2014年2月裁定對其減去有期徒刑10個月。北青報記者查詢發現,目前仍在服刑的足協官員中,除原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領隊蔚少輝外,已經全部獲得減刑。

  受賄270餘萬獲刑12年

  張建強1992年進入中國足協工作,長期從事中國女足青少年及國字號管理工作,曾擔任中國足球協會裁判委員會秘書長,以及亞足聯裁判委員會委員,後來升任亞足聯裁判委員會副主席,2000年任足管中心女子部主任。

  根據檢方指控,1997年4月至2009年10月,張建強在擔任國家體育運動委員會足球管理中心業餘部副主任、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綜合部副主任、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女子足球管理部主任期間,利用管理裁判、女足工作等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在裁判的選派和執裁比賽中得到關照等事項謀取利益,先後24次收受陝西國力足球俱樂部等8個足球俱樂部和2個省市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人民幣共計238萬元。

  張建強又在2003年11月與足球裁判陸俊(已刑滿出獄)同謀,在執裁比賽中對一家足球俱樂部給予關照,收受該俱樂部人民幣70萬元與陸俊平分。案發後,張建強上繳贓款260.95萬元。

  2012年2月,遼寧鐵嶺中院一審判處張建強有期徒刑12年,處個人罰金25萬。在落馬的足協官員中,張建強12年的刑期是最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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