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日本最高法院:政府無需賠償福島核災民
http://www.CRNTT.com   2022-06-19 10:07:31


2017年10月12日在日本福島第一核電站內拍攝的核廢水儲存罐。(圖片來源:新華社)
  中評社北京6月19日電/據新華社報導,日本最高法院17日駁回大約3700名福島第一核電站核洩漏事故受影響人員的國家賠償請求,認為政府對福島縣及周邊居民疏散避難多年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這是最高法院首次就日本政府是否應當為福島核事故承擔國家賠償責任作出裁決。共同社解讀,這勢必會作為判例影響今後的類似訴訟。

  日本最高法院第二小法庭17日作出的裁決涉及在福島縣及附近群馬、千葉、愛媛三縣居民發起的4樁集體訴訟。核事故迫使這些原告背井離鄉,或者使他們的生活受到嚴重影響。他們向福島第一核電站運營商東京電力公司和日本政府索賠。

  原告認為,如果日本政府根據2002年公開的一份海嘯風險長期評估報告,行使監督權力,要求東電採取預防性措施避免核電站被淹,這場災難本可避免。日本政府和東電主張,即便預見海嘯可能襲擊核電站並採取措施,政府和運營商也無需承擔責任,理由是11年前海嘯真正發生時,範圍和方向與評估預測不同。

  自2013年以來,日本各地迄今發起大約30起類似訴訟,原告人數超過1.2萬。

  在先前裁決中,各下級法院持不同意見。一些地方法院判日本政府和東電都需要賠償,一些地方法院駁回對日本政府的索賠。

  就上述4起集體訴訟,最高法院今年3月在一份裁決中支持下級法院的決定,認為東電應獨自承擔所有賠償責任,總計賠償14億日元(約合1050萬美元)。

  2011年3月11日,日本東北部海域發生9.0級地震並觸發海嘯,導致福島第一核電站發生放射性物質洩漏事故,嚴重程度達到國際核事件級別最高的7級,與1986年蘇聯切爾諾貝利核事故級別相當。大約47萬名福島及周邊地區居民在核災發生後幾天內被迫撤離,許多人等待數年後才重回故園,現在仍有數萬人沒能返鄉。

  福島核事故對周邊居民及生態環境貽害無窮,東電和日本政府多年來對核電站內積累的核污染水處理更讓外界驚心。2021年4月13日,日本政府正式批准東電把核污染水過濾稀釋後排入大海,引發漁業團體、部分地方官員反對。一些鄰國以及國際環境保護團體也強烈反對和質疑,認為這可能對周邊海洋環境造成難以估量的負面影響。日本政府依然一意孤行,計劃於2023年春開始長期向太平洋排放所謂“放射性物質達標”的核污染水。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