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6日電/浙江在線訊,改革開放40年,中國農村集體經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壯大和發展。村子富起來了,而村集體賬戶中的閑置資金如何確保安全增值,成為群眾關注的一大焦點。
8月24日,湖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出台《村集體資金競爭性存放辦法(試行)》(下稱《辦法》),嘗試對40個行政村的4.5億元村集體資金進行競爭性存放。無獨有偶,去年底,杭州市江幹區實現對全區村集體資金競爭性存放的全覆蓋,截至今年6月底,共有73.49億元資金完成招投標。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寧波、紹興一些縣(市、區)對此也進行了探索。
目前浙江省農村集體資金存放有哪些實際情況,競爭性存放的效果如何?記者對此進行採訪了解。
蛋糕大了
有人想來咬一口
湖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派駐紀檢監察組牽頭調研發現,近年來隨著招商引資和項目推進,開發區下轄的4個街道的40個行政村在徵地拆遷、村集體經營發展中積累了大量資金。2016年底,開發區村集體資金總量在1000萬元以上的就有18個,其中2000萬元以上的有9個。
而更早時間、更大力度開展城市擴建的杭州,這一體量更加驚人。江幹區在2013年底的一次財政涉農資金管理專項審計調查就顯示,當時該區47個村經濟合作社(股份)的貨幣資金已達到63.43億元,平均每村就達1.35億元。
因為對這筆巨額資金的存放具有一定話語權,於是部分村幹部成為一些銀行千方百計拉攏的對象。
湖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王艱告訴記者,因某銀行拉存款,2013年11月,當地三天門村會計王林寶曾把該村第8組一筆300萬元土地征用款存入其個人賬戶,在1個多月後才轉入該村民小組賬戶,直到2015年開展農村基層作風巡查期間,感到不安的他才將當時保留的4705.54元利息轉出。
這樣的情況並非孤例。記者從東陽市紀委監委也了解到,2012年3月至2014年1月,當地荷塘社區金鈎塘自然村負責人樓福龍與該村出納蔣某合謀,多次將村土地征用補償費150萬元及村集體資金750萬元,擅自決定用定期存款的方式存入銀行。2014年底,因犯挪用公款罪、挪用資金罪,樓福龍被判有期徒刑十年,並被開除黨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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