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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獎懲分明 浙江省出台綠色發展財政獎補政策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9-20 09:23:03


  中評社北京9月20日電/近日,浙江省政府辦公廳出台《關於建立健全綠色發展財政獎補機制的若干意見》,通過建立健全綠色發展財政獎補政策,補上生態環境發展短板,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重要思想。

  建立健全財政獎懲制度,倒逼地方政府走綠色發展之路。從2017年起,浙江省財政對市、縣(市)實施單位生產總值能耗財政獎懲制度。各地單位生產總值能耗比上年每降低1個百分點,獎勵50萬元,其中降幅超過全省平均降幅部分,每1個百分點再獎勵100萬元;各地單位生產總值能耗比上年每提高1個百分點,扣罰100萬元。同時,對部分地域出境水水質、森林覆蓋率、林木蓄積量實行財政獎懲制度,每年達到一定指標進行財政獎勵,反之倒扣。

  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財政收費制度。浙江省財政按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年排放總量向各市、縣(市)政府收費,主要污染物排放財政收費返還比例與各地環境質量分值掛鈎。

  獎懲措施之外,還要進一步提高財政扶持力度,鼓勵地方政府重視生態發展。從2017年起,提高生態公益林分類補償標準,主要幹流和重要支流源頭縣以及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區公益林的補償標準提高至40元/畝;生態環保財力轉移支付資金掛鈎“綠色指數”進行分配,統籌用於生態保護和綠色產業發展。此外,從2018年起,在省內流域上下游縣(市、區)探索實施自主協商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到2020年基本建成。

  來源:浙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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