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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溫州出台新規:企業破產可上網拍賣財產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11-10 18:05:29


  中評社北京11月10日電/溫州中級法院近日出台新規:企業破產財產應優先適用司法網上拍賣,包括機動車、不動產等,而且處置次數不受限。

  新華網報道,11月5日,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關於通過網絡司法拍賣平台處置企業破產財產的會議紀要》。

  溫州中院是全國首批破產案件審理方式改革試點法院,破產審判工作一直走在全國前列。2013年至今年9月22日,溫州兩級法院共受理破產案件501件,審結347件,化解不良資產65.7531億元,盤活資產總數22.2229億元。

  《紀要》共二十四條,對網拍的破產財產範圍、管理人的職責、債權人會議的作用、對流拍或拍賣成功後的相關程序與工作等均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與一般涉訟財產由法院作為處置主體不同,破產財產的處置主體是管理人,是管理人借助網絡司法拍賣平台對破產財產進行處置,因此管理人對拍賣結果承擔相應責任。

  債權人會議在整個網拍過程中起決定性作用,包括就企業破產財產是否通過網絡司法拍賣平台進行處置、是否對破產財產進行評估、起拍價金額、保留價金額以及與傳統拍賣程序之間的轉換等事項,都交由債權人會議決議決定,這就意味著債權人會議決議不同意的話,任何情形下均不能通過網絡司法拍賣平台處置破產財產。

  《紀要》還劃定了可適用網絡司法拍賣平台進行處置的情形,具體包括機動車、產權明晰的不動產以及適宜通過網絡司法拍賣平台進行處置的其他財產。尤其是機動車的處置,明確規定了要利用網拍平台零傭金優勢,優先考慮網絡司法拍賣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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