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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杭州擬立法規定主城區禁售禁燃煙花爆竹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7-21 09:28:38


  中評社北京7月21日電/這幾年,杭州對煙花銷售、燃放的時間規定一減再減。2015年春節期間杭州主城區內,煙花爆竹的燃放時間只保留了3天。而未來,這個時間也許將縮為0,杭州主城區擬將對煙花爆竹全年說不。

  錢江晚報報道,前天,一則《杭州市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在杭州市政府法制辦網站上全文公布。

  根據這份征求意見稿,未來,在杭州主城區(包括上城區、下城區、西湖區、拱墅區、江幹區、濱江區等行政區域),將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重大公共慶典需要除外。

  主城區從限制區域變成禁止區域

  重大公共慶典需要除外

  目前,杭州市對煙花燃放管理的依據是2011年6月30日通過的《杭州市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該條例對主城區(上城區、下城區、拱墅區、江幹區、西湖區、濱江區行政區域)定義為,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地區。

  不過,記者注意到,按照正在征求意見的《杭州市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主城區將變成禁止區域,禁止銷售、禁止燃放。而且,與上城區、下城區、西湖區、拱墅區、江幹區、濱江區行政區域接壤的鄉(鎮)、街道行政區域內,也不得布設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網點。

  除了主城區,對蕭山區、餘杭區、富陽區,“條例草案”規定由各地人民政府確定其行政區域內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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