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東莞太子酒店實際控制人梁耀輝(外號“太子輝”)的辯護人王思魯律師,收到了法院寄來的判決書。
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梁耀輝犯組織賣淫罪、串通投標罪、單位行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記者注意到,2015年5月27日,梁耀輝被押上審判席。從開庭審理到此番宣判,歷時26個月。審判“太子輝”為何用了這麼長時間呢?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審判梁耀輝案用時26個月,應該主要源於兩方面原因:案情複雜,有新罪行。
記者注意到,梁耀輝被媒體稱為“色情大亨”,其引起廣泛關注,是在2014年的東莞掃黃風暴中。
2014年2月,央視曝光太子酒店桑拿中心有裸舞選秀並提供賣淫服務,東莞掃黃風暴隨即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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