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2日電/據澎湃新聞報道,10月12日,清廉寧波網通報稱:日前,經中共寧波市委批准,寧波市紀委市監委對象山縣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葉富興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經查,葉富興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傳播詆毀、污蔑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文章、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對個人有關事項隱瞞不報;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涉嫌受賄犯罪。
葉富興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黨性原則背離,理想信念滑坡,紀法防線失守,利用職務便利謀取個人私利,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數額巨大,且在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其行為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寧波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寧波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葉富興開除黨籍處分;由寧波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葉富興簡歷:
葉富興,男,漢族,浙江象山人,1963年12月出生,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大學學歷。象山縣第十屆政協委員。
1984.08—1994.03 象山縣茅洋中學教師,象山中學教師
1994.03—2001.06 象山縣鄉鎮局辦公室主任;象山縣曉塘鄉鄉長助理,副鄉長,黨委委員
2001.06—2007.08 象山縣鶴浦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黨委書記(2003.10-2004.12兼任鎮人大主席)
2007.08—2009.06 象山縣審計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9.06—2011.01 象山縣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1.01—2013.12 象山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13.12—2017.02 象山縣副縣長
2017.02—2020.09 象山縣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2012.09起兼任浙台(象山石浦)經貿合作區管委會黨工委副書記、副主任]
2020.09 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