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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監委通報6起沙霸、礦霸背後腐敗和保護傘
http://www.CRNTT.com   2021-11-03 09:06:49


(圖片來源:澎湃新聞)
  中評社北京11月2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6起“沙霸”“礦霸”背後腐敗和“保護傘”典型案例進行公開通報,具體如下:

  江西省九江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廳級幹部古小平等人為朱志模涉黑組織充當“保護傘”問題。2004年至2019年,以瑞昌市碼頭鎮朱湖村黨支部原書記朱志模等人為首的涉黑組織,長期把持基層組織,盤踞朱湖村附近長江水域瘋狂采砂,並通過成立巡邏隊驅趕外來采砂船、強迫交易等方式,非法控制周邊采砂行業,僅依托其中一個砂石經營站4年時間就非法獲利2000餘萬元,嚴重破壞長江流域生態環境。2010年至2014年,古小平在擔任瑞昌市市長、市委書記期間,收受賄賂,默許縱容朱志模等人大肆非法采砂,在朱志模的采砂船和設備被有關部門扣押後協調退還,並為其說情抹案、站台撐腰,幫助承攬工程項目。瑞昌市采砂管理局原局長張緒平等人收受賄賂,明知朱志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仍在采砂許可證辦理等方面提供幫助,並多次通風報信、助其逃避查處。古小平、張緒平同時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均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其他相關人員均受到相應處理。

  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烏拉特前旗原副旗長、公安局原局長賈淨博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及背後腐敗和“保護傘”問題。1998年至2018年,賈淨博利用公安人員的特殊身份、職權和影響力,直接組織、領導涉黑組織,實施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涉案金額10餘億元;特別是在擔任副旗長、公安局局長期間,指使公安局班子成員及民警為其壟斷經營砂石礦場提供幫助,並通過串通投標、強迫交易等手段,控制該旗全部4家砂石礦場,惡意哄抬價格,僅半年就非法獲利600餘萬元。2014年至2017年,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原副廳長吳鐵城在擔任巴彥淖爾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期間,收受賈淨博賄賂,為其提拔擔任公安局政委和局長職務提供幫助。賈淨博、吳鐵城同時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均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其他相關人員均受到相應處理。

  雲南冶金集團總公司黨委原副書記、雲南金鼎鋅業有限公司黨委原書記楊道群等人為楊鵬程涉黑組織充當“保護傘”問題。2000年至2019年,以蘭坪縣金頂鎮金鳳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楊鵬程為首的涉黑組織,多次實施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行為,長期把持基層組織,非法控制附近礦區礦石剝離和運輸業務。2003年以來,楊道群與楊鵬程相互勾結、達成默契,一方面楊鵬程故意安排村民堵路、阻礙礦山正常經營,再配合楊道群“做好”村民工作,借此鞏固、提高楊道群在金鼎鋅業公司的威信和話語權,另一方面楊道群索要、收受賄賂,將公司的礦山剝離、礦石運輸等盈利業務交給楊鵬程,幫助涉黑組織短期內積累巨額財富、持續發展壯大。蘭坪縣原縣長李永平等人收受賄賂,為楊鵬程公司經營、項目承攬等提供幫助。楊道群、李永平同時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楊道群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取消退休待遇,李永平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人均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其他相關人員均受到相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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