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紅通"二號人物李華波一審被判無期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1-23 10:53:16


(来源:央视)
  中評社北京1月23日電/江西省上饒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李華波貪污案

  上饒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6年4月8日、2017年1月23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江西省鄱陽縣原財政局經濟建設股股長李華波貪污一案。

  經審理查明:2006年至2010年期間,被告人李華波在擔任鄱陽縣財政局經濟建設股股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夥同他人通過製作假對賬單、私刻印鑒、設立空殼公司等手段套取鄱陽縣財政專項資金,共同侵吞公款共計人民幣9400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貪污罪。在共同犯罪中,李華波提起犯意並策劃、指揮,系主犯,依法應當負主要責任;李華波將貪污的公款大量用於賭博,給國家造成了巨大損失,且作案後出逃國外,社會影響惡劣,具有從重處罰情節;李華波在新加坡因罪服刑期間,自願回國投案,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悔罪,具有自首情節,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綜合被告人李華波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上饒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李華波以貪污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李華波犯罪所得贓款,除依照違法所得沒收程序裁定沒收部分外,剩餘贓款,繼續予以追繳。

  "巨貪"小官落"天網":李華波案追逃追贓工作紀實

  小官私刻印章 挪用公款9400萬

  李華波原江西鄱陽縣財政局經建股股長,2011年因涉嫌貪污犯罪出逃。

  2011年2月10號晚,江西省鄱陽縣財政局原黨組副書記程四喜接到原鄱陽縣財政局經建股股長李華波打來的電話。電話中,李華波不只告知單位領導自己已經出了國,還聲稱他在當經建股股長的幾年間,從鄱陽縣財政局轉走了巨額贓款。與此同時,和李華波一起轉移贓款的兩個同案犯也收到了李華波留給他們的信。信上寫到:“當你接到這封信的時候,所有的人都聯繫不到我了,我現在不上班了,出遠門做生意。”第二天一早,程四喜就向當時的原縣財政局局長歐陽長青匯報了這個突發狀況。

  經查,李華波幾年間共從財政局經建賬戶上轉移走9400萬元,相當於當年鄱陽縣財政收入的四分之一。財政局長歐陽長青馬上向鄱陽縣公安局報了案,警方隨即控制了和李華波一起轉移贓款的兩個人——原財政局經建股副股長張慶華和原鄱陽縣農村信用聯社城區信用社主任徐德堂。隨後此案被移交給鄱陽縣人民檢察院辦理。李華波,作為鄱陽縣財政局經建股股長,雖然官不大,但卻掌管鄱陽縣農業,水利,土地等方面的資金。因為鄱陽縣是一個農業和水利大縣,所以李華波所在的經建股掌管的資金量很大。按照規定,經建資金的撥付有著嚴格的流程,要經多人審核蓋章,款項才能完成撥付。那麼這9400多萬是怎樣被李華波轉走的呢?經查,李華波採用的一種方法是拿著已經撥付過的款項的批文,重新開取支票。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