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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組在行動:滯留11年的救濟金
http://www.CRNTT.com   2022-01-03 15:31:19


  中評社北京1月3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票據上監護人標了單位,我們一個電話就找到了,你們怎麼找不到?”前不久,面對調查組提出的問題,四川省遂寧市船山區介福路街道嘉禾橋社區原黨支部書記楊某交代了救濟金滯留詳情。

  此前,區委巡察組在對介福路街道黨工委巡察時發現,該單位賬上掛著一筆滯留長達11年的孤兒救濟資金無人問津,便將該問題線索移交至船山區紀委監委。

  救濟金事關弱勢群體饑寒冷暖,區紀委監委迅速成立調查組開展核查。經走訪核實、調閱資料,調查組了解到,2010年1月,介福路街道辦事處收到區民政局撥付給孤兒衡某的3年生活費4.5萬元。同年3月,衡某領到第一年生活費1.5萬元。但此後兩年,衡某未再領取剩餘生活費。

  “你認識衡某嗎?”調查組找到直接責任人嘉禾橋社區原主任猶某。

  “我不知道這個人。”面對猶某的否認,調查人員出示了一份2010年3月的《社區幹部補貼表》,上面寫著實付金額1.5萬元,並有衡某監護人的簽名。猶某雖然承認這份表確實由她填寫,但對衡某的情況並不知情,只是聽從領導安排做了一筆賬。

  “衡某應領取3年的生活費,為什麼只支付1年的?”調查組循線找到嘉禾橋社區原黨支部書記楊某。

  “我安排社區工作者去找過,但一直沒找到。”楊某對此振振有詞,“聯繫不上本人,我們也沒辦法。” 

  究竟是盡力找尋卻無功而返,還是失職失責?調查組翻找當年的票據存根,發現票據上留有衡某監護人的簽名,並注明了所在單位河沙鎮小學。調查組很快通過該小學聯繫上衡某監護人及衡某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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