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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記|借調人員的第二份工資
http://www.CRNTT.com   2022-02-22 10:12:14


  中評社北京2月22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2021年5月,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鳳山縣紀委監委辦案人員首次訊問鳳山縣原科技局會計陸雪。在清點陸雪個人隨身物品時,發現了鳳山縣原科技局借調人員羅某某的銀行卡。

  此前,我們接到網絡舉報,反映陸雪存在虛列借調人員羅某某工資,虛列單位部分職工及其本人的職務、崗位、績效工資等問題。經比對陸雪虛列職工工資情況與其個人銀行賬戶流水,發現虛列工資數額較大,懷疑陸雪涉嫌職務犯罪。經研究,第四紀檢監察室牽頭查辦該案。

  我們了解到,羅某某系鳳山縣原廣播電視局電影管理中心職工,2014年2月至2016年12月借調到鳳山縣原科技局工作。根據有關規定,借調人員的借調期間工資應由原單位發放,所以羅某某工資及年度績效獎等均由鳳山縣原廣播電視局發放。

  羅某某的“第二份工資”又是怎麼到陸雪手上的呢?陸雪私下以羅某某的名義辦了一張銀行卡,並保管在自己手上。羅某某工資在原單位發放,但是陸雪在科技局也列了一份羅某某的工資。

  “虛列羅某某的工資,我2016年就已經全部退還到縣財政局,沒有什麼問題了。”面對辦案人員的訊問,陸雪一開始還心存僥幸。紀法意識淡薄的她認為自己退還了部分虛列工資,就可以瞞天過海、逃避處罰。

  我們向她出示羅某某在原單位發放的工資明細和縣科技局發放的羅某某“第二份工資”明細等證據後,陸雪承認了自己虛列羅某某工資並私自使用的事實。

  經查明,2015年6月至2016年12月,陸雪虛列羅某某工資和調整工資,共計8萬餘元。此外,2015年12月、2017年12月,陸雪虛列羅某某績效獎,共計2萬餘元;2018年9月,虛列羅某某差旅費7700元。虛列的羅某某工資、績效獎、差旅費,全部打入陸雪保管的銀行卡上。2016年12月,陸雪退還了6萬餘元到縣財政局,其餘的4萬餘元全部用於陸雪個人生活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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