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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網路報:賴院長和陳主委的不一致
http://www.CRNTT.com   2018-03-27 11:32:03


  中評社台北3月27日電/中央網路報今天“點評”專欄說,近日,“行政院長”賴清德和新任的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分別發表了對兩岸關係的重要說法,方向卻完全不同,反映出民進黨內部在攸關台灣安全與繁榮的兩岸關係上,意見不一,而且可能隨著時序向2022年大選推移,增加變數,這對台灣民眾的福祉是反向而行。 

  賴清德表現的是明顯的“台獨”立場,他一面以中國稱呼大陸,一面強調台灣“主權獨立”。陳明通表達的是代表蔡英文維持兩岸現狀的立場,他說,處理兩岸事務應該回歸“中華民國憲法”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若要論對錯,的確是賴錯陳對,也就是作為下屬的陳主委糾正了上司的賴院長。 

  按照“憲法”,“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也就不存在賴清德的所謂台灣“主權獨立”。客觀來說,台澎金馬是1949年兩岸分治後的“中華民國”之載體,而“中華民國”的主權依“憲法”及於海峽兩岸,所以兩岸同屬“憲法”里的一個中國,不應該有也根本沒有台灣獨立的問題和空間。 

  進一步說,這部“憲法”是一個中國的“憲法”,也是維護和追求國家統一的“憲法”,包括為適應台灣之需要而修訂的“憲法”條文之前言明確規定,“為國家統一前之需要”。因此,現階段的兩岸關係處於國家統一前,以及目標是國家統一,這是毫無疑義的。 

  兩岸條例第一章第一條第一句也明確指出,“為國家統一前...”,並在第一條就規定兩岸互為地區。可見兩岸是統一前的兩個地區,乃一國兩區,國家目標仍是統一。除非民進黨按其黨綱與各決議文進行“修憲”或制憲,以及修改兩岸條例,改變兩岸關係的政治定位。 

  但是如此勢必引爆兩岸攤牌和美國棄台,所以蔡英文才會在就職時提出,根據“憲法”和兩岸條例來處理兩岸事務,此即陳明通日前所重申的。接著的問題是,既然標舉“憲法”和兩岸條例,那麼為何不能遵憲依法而承認一中原則與國家統一呢? 

  而且所謂處理兩岸事務與定位兩岸關係之間,顯然有著關鍵性的距離,如果蔡英文講的是根據“憲法”和兩岸條例來定位兩岸關係,而不只是處理兩岸事務,意義是絕對不一樣的。因此,刻意只講處理兩岸事務,就隱含著民進黨在兩岸關係上令人疑慮與危險的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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