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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梁愛詩去信兩個律師公會:要捍衛我言論自由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2-10-13 09:17:19


  中評社香港10月13日電/文匯報報道,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日前曾指出香港法律界不了解中央和香港關係,又認為行政長官向人大常委會提請釋法解決“雙非”嬰兒問題較有把握,結果引來律師會和大律師公會發表聲明批評。梁愛詩昨日表示,已去信兩個律師會反駁有關觀點,強調她有言論自由,言論更完全不會影響司法獨立。

  捍衛言論自由 函兩律師會反駁

  梁愛詩在廣州南沙出席活動時表示,她已去信律師會和大律師公會反駁,過去也有學者評論相關案件,兩個公會卻沒有發出聲明,強調自己也有言論自由。梁愛詩說:“以前有學者就華天龍案件的問題,在案件差不多在上訴庭審議的時候作出了批評,為甚麼當時律師會和大律師公會沒有發出聲明書呢?我覺得我要捍衛我的言論自由。”她表示,自己只是在學術講座上表達個人看法,純粹是她的個人發表言論的自由,而且說法有案例根據,她的言論完全不會影響司法獨立。

  法院無相關案件 不影響判案

  梁愛詩指,現時法院沒有審理與她言論有關的案件,故此不會影響法官判案,並且呼籲公眾要對香港的法官有信心,香港法官有相當的水平和操守,不會因為公眾的言論而影響到司法獨立,在近期外傭爭取居港權的案件上,法官都認為外界的評論沒有影響法官的看法。

  梁愛詩表示,有三個途徑進行法律解釋,第一是人大常委根據《基本法》第158條自行釋法,第二是香港法院在審判時在本身自治範圍內解釋法律,第三是當涉及中央與特區關係時,如釋法對判案具重要性,法院應提請人大常委釋法。她強調,行政長官在執行落實《基本法》時遇上困難,可向國務院報告,國務院認為有需要,就可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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