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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需要兼顧發展需要,發達國家需要承擔起歷史上的碳排放責任。 |
中評社香港5月27日電/湖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講師、復旦發展研究院博士後熊興在中評智庫基金會主辦的《中國評論》月刊4月號發表專文《碳中和目標下的中美綠色低碳合作》,作者認為:氣候變化與環境保護議題已成為近年來全球治理與國際合作中的熱門問題,越來越多的國家都為本國的碳中和設定了實現目標和期限。在碳中和的目標下,作為當今世界最大的經濟體和碳排放國,中美在綠色低碳領域的合作具有相當的基礎和發展空間。當然,在目前中美關係復雜多變的大環境下,中美綠色低碳合作也存在著一些問題與風險。文章內容如下:
隨著全球範圍內極端天氣和全球暖化等問題的不斷出現,國際社會對氣候變化及環境保護問題的關注度進一步提升,與之相關的綠色低碳轉型問題也成為焦點,碳達峰和碳中和已成為各國為促進人類可持續發展的發展方向和目標。作為當今世界最主要的兩大經濟體和碳排放大國,中國已設定在2030年實現碳達峰,2060年實現碳中和的目標。美國則已在2007年實現碳達峰、計劃在2050年實現碳中和。在此背景下,中美將在綠色低碳領域進行一系列的合作。在中美關係復雜多變和大國博弈的背景下,雙方在綠色領域的合作將有助於維護雙邊關係,緩解和降低一些衝突風險,同時為全球低碳轉型做出大國的示範效應。
一、碳中和已成為全球可持續發展的主要目標
國際社會推動實現碳中和的努力最早可追溯到1992年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1997年公約各締約方在《京都議定書》中對2020年以前發達國家的溫室氣體排放降低20%的要求做出了制度性的安排。隨後幾經波折,各方終於在2015年12月達成的《巴黎氣候協定》上,明確提出了全球範圍內實現碳中和的目標。截至2021年,全球已有超過130多個國家和地區通過法律規定、政策宣示和提交聯合國承諾等方式,分別提出了自己的碳中和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