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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鵬談港珠澳大橋對“兩制”台灣方案的啟示
http://www.CRNTT.com   2019-12-06 00:17:05


王鵬教授在參加第二十八屆台灣民情學術研討會時接受中評社記者採訪。(中評社 沈而忱攝)
  中評社12月韶關6日電(記者 沈而忱)由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廣東省台灣同胞聯誼會主辦的第二十八屆台灣民情學術研討會4日在廣東韶關舉行。會後,暨南大學特區港澳經濟研究所/台灣經濟研究所副所長、暨南大學“一帶一路”與粵港澳大灣區研究院王鵬教授在接受中評社訪問時,從制度、原則和效率三方面,詳細解讀了港珠澳大橋的建成對“一國兩制”台灣方案的啟示。

  王鵬認為,在“一國兩制”背景下,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其中,歷時15年建成的港珠澳大橋,是在“一國兩制”三種法律制度下建設完成的,是粵港澳三地在“各美其美,美美與共”的前提下,既跨越制度和規則差異,又充分利用三地優勢,智慧性地把事情辦成,堪稱實踐“一國兩制”的一個絕佳範本。因此,以港澳珠大橋建設為“一國兩制”實踐範本,對繼續探索“一國兩制”台灣方案具有一定的重要啟示。

  總結港珠澳大橋的成功經驗,一是項目協調管理制度,根據三地協議和管理局章程,是誰的權限就以誰的意見為准,誰也不能越權干涉對方,在組織機制上保障了港珠澳大橋項目的穩步推進。二是建設運營管理模式,工程管理人員和為工程提供法律服務的律師們,挑選了一個既能滿足三地法律要求、又能兼顧可行性和實施效率的最優解,工程技術標準來自香港、集中力量辦大事的施工效率來自廣東、工程資金來自三地政府。三是投資回報管理方式,港珠澳大橋建設選擇了單一的政府投資模式,對及時推進項目開工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對如期完成建設目標至關重要。

  王鵬指出,珠港澳大橋的建設為探索“兩制”台灣方案有三點啟示。首先,平等協商,聚同化異,大橋建設充分發揮“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港澳國際化的獨特優勢和廣東改革開放的先行先試優勢,妥善化解“兩制”差異下可能產生的發展障礙。其次,堅持原則,貴在行動,港珠澳大橋的建設是強化“一國”、善用“兩制”,處理好“一國”與“兩制”關係的典範。最後,顧全大局,效率優先,讓各城市進行精准定位、明確職能、合理分工、優勢互補,在行政力量的大力推動下,因城施策、順“市”而為,並從整體大局出發,在確保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前提下,以效率優先為原則大力推動內地與港澳台地區達成制度性安排。

  王鵬對中評社表示,港珠澳大橋建成後,粵港澳之間有了一個看得見、摸得著的基礎設施的聯通,港珠澳大橋雖然是一座基礎設施,但是我們不能用經濟效益的眼光去看待它,它的政治意義大於經濟意義。第一,粵港澳在人員、物流的交通交往上有了一個聯通;第二,大橋的成功建成對兩岸也有一個比較大的示範效應,意味著中國在跨海大橋方面的技術已經成熟,未來只要兩岸的和平發展達到一定條件,兩岸人民對於美好幸福生活的期盼達到了一定高度,兩岸之間修建一座相連的大橋並不是一件遙遠的事。

  談及11月初頒布的“26條措施”,王鵬認為,“26條”延續去年“惠台31條”而成,是對“31條”的具體化、補充化和完善化。民進黨執政四年,兩岸關係處於一個比較冰凍的狀態,在這種情況下,“26條措施”的出台有很大的政治含義,向台灣同胞釋放出了一個寬大的胸懷,讓台灣同胞分享我們改革開放的成果;另外,在台灣即將“大選”時出台“26條”,也能體現大陸的善意,選舉結果尚未接盅,但大陸的善意一如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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