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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民進黨的選戰策略分析
http://www.CRNTT.com   2019-12-09 00:16:31


 
  其中“反紅色媒體”的操作,主要是設定台灣旺中集團所屬的《中國時報》、《旺報》兩家報紙,以及中國電視公司和中天電視台等兩大電視頻道為“紅色媒體”,指稱他們“收受中國大陸政府資金”,“置入中共要宣傳的內容”。

  為了加深“反紅色媒體”的輿論戰效果,綠營還在6月23日於台北市的凱達格蘭大道上舉行示威集會。主辦者還強調,組織示威遊行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讓台灣島上與中共有關連,甚至接受中共資助的台灣媒體消失,不要再“赤化”台灣的媒體空間。

  大陸國台辦對此提出批評說,民進黨當局和島內一小撮“台獨”勢力,害怕兩岸走近走好,用“拆橋”、“毀路”的手段來阻止兩岸之間相互瞭解,來割裂兩岸同胞的親情紐帶,對那些能夠“客觀報導大陸真實情況和支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媒體”,視作眼中釘、肉中刺,大肆進行抹黑抹紅,煽動圍攻,現在更公然伸出黑手,進行打壓和迫害、升高兩岸對抗。

  可以看得出來,兩岸輿論戰的較量將會持續在反紅色媒體的主軸上,民進黨為了達到“抗中保台”的選戰目的,針對“紅色媒體”進行持續的抹紅,將是最廉價的手段。祇是,這不僅造成兩岸的互信蕩然無存,也在台灣內部製造世代對立的惡果,這也是民進黨為了達到執政目的,不擇手段的最好見證。

  事實上,台灣從解嚴以後,媒體掙脫了威權體制的宰制,變成是反映各方意識形態的一個戰場,不管藍綠,祇要你喜歡,你想在媒體上表達什麼樣的意見,祇要不違反公序良俗,沒有什麼不可以。所以媒體雖然已經變成一個“意識形態戰場”,但這也正是反映台灣民主最可貴的言論自由精神。

  但是,民進黨執政3年來,由於執政不力,去年九合一選舉遭到人民的唾棄,卻不知反省,反而指稱是媒體製造假新聞,誤導民眾認知政府的執政能力。於是,就像台灣的農委會還特別編列1450萬元預算,作為買“網軍”向假新聞宣戰的利器,“1450”在台灣就成了民進黨“網軍”的代名詞。農委會主委陳吉仲還親上火線證實養“網軍”的行為,並強調這是為了讓誤導訊息出現時,農委會能第一時間站出來正面迎戰不實報導。

  而蔡英文也曾聲援反“紅色媒體”說:“過去這段期間,境外勢力,透過錯假訊息,在網絡、媒體散播,製造台灣內部的對立與分裂。”祇是媒體既然是造就各種意識形態的戰場,不僅是“紅色媒體”,“綠色媒體”也一樣扮演對戰的角色,民進黨過去就以“綠色媒體”大打“輿論戰”,並因此兩度取得執政權,怎麼現在反對黨有樣學樣,也利用媒體跟民進黨大打輿論戰,就變成“境外勢力”了呢?這也是民進黨為了勝選的目的,全力操控輿論戰,讓台灣的威權體制有借屍還魂的可能性,這可是比抗中更可怕的轉變。

  四、民進黨抗中的法律戰

  所謂法律戰,是指依據國內法、國際法和國際慣例,透過管道進行各種有利於己而不利於敵的法律鬥爭。它以法律對抗作為主要鬥爭手段,貫穿於政治、經濟、軍事鬥爭的全過程,而且先於軍事鬥爭展開,後於軍事鬥爭結束,被稱為任何武器都無法代替的“新式武器”。

  而民進黨採用的法律戰,主要是針對台灣對大陸的交流層面。從今年初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習五條”之後,蔡政府為了強化兩岸互動所謂的“民主防護網”,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快速地進行修法的行動。在完成“國安五法”修法之後,蔡英文更宣示,立法院下一個會期還要完成“中共代理人”修法。

  “國安五法”包括今年5月7日三讀的“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及“國家機密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案”、5月31日三讀的“兩岸條例增訂第五條之三修正案”、6月19日三讀的“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以及7月4日三讀的“兩岸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

  這些法條的修正,除了把大陸、香港、澳門及境外敵對勢力增列為外患罪的適用範圍,還嚴格管制卸任高官與退休將領赴大陸參與政治性活動。甚至還將網絡空間納入國安範疇,讓一些假新聞也可以變成國安偵察的對象。如此無限制的擴充,讓台灣民主已經變成一個“緊箍式的民主”,嚴重地限縮台灣人民的自由權力。

  而蔡政府想要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裡增訂的“中共代理人”法條,規定台灣人不得與大陸黨政軍、團體、代理人從事危害國安的政治宣傳,或參與會議發表危害國安的決議、共同聲明、相應聲明等。這種完全用一個類似“國安疑慮”的莫須有的語詞,就可入人於罪,等於是想要斬斷兩岸政治、經濟與社會的交流,這對破壞兩岸關係甚巨。

  而民進黨政府操作的另一種法律戰,也可從反對引發香港“反送中”抗爭的箱屍案嫌犯陳同佳來台受審為例,原本港府擬安排陳嫌赴台投案,但蔡政府卻不斷地推卸責任,認為港方應該有法律管轄權,所以案子祇要在香港審理就可以。蔡政府的推托,使得原本一件單純的殺人刑事案件,不僅在香港掀起勇武派暴力抗爭的風波,在台港間也變成一個被政治化的案件。

  先來看港台兩方的說辭,香港方面說,對陳案沒有司法管轄權。蔡政府法務部卻反駁說,去年6月香港執法人員曾透過情資交換,向我方表示港方積極調查陳嫌,是否於香港境內串謀殺害計劃,指若罪行一部分在香港發生,香港法律管轄此類犯罪,仍符合屬地原則。

  但是陸委會卻不從刑事案件本身思考問題,反而在一日內連發兩次新聞稿,指責港方不就案件執法,是推卸責任、別具用心,藉案件政治操作。這句“政治操作”何其沈重,其實最喜歡政治操作的反而是民進黨,但他們卻又害怕港府也可能來個“政治操作”,可見蔡政府有他們心虛的一面。

  的確,蔡政府在見到政治操作無法得分之後,不得不讓步,陸委會祇好說已透過既有管道機制,致函致電港府,將派員赴香港押解陳同佳來台受審,希望港方提供本案相關合法協助,並強調“香港不辦,我們來辦”。

  儘管如此,陸委會還是要在口舌上佔港府的便宜說,政府對本案自始至終立場一貫,司法單位已盡最大努力積極偵辦,但港方迄今未提供本案任何在港證據,更漠視應追訴殺人犯罪的執法立場,在在顯示其推卸責任、刻意放棄司法管轄權、別具用心。

  陸委會還辯解,針對本案香港並非無管轄權,港府應秉持追訴殺人罪執法立場,依法律程序積極續押偵辦。祇要港府提出請求,政府會在對等、尊嚴及互惠的基礎上,提供相關證據,進行司法合作,讓本案司法公義。

  而更為惡質的是行政院長蘇貞昌在立法院接受訪問時,關於陳同佳案竟然說出:“現在看來政府步步為營是對的,原來早在幾個月前,馬英九的密友律師(陳長文)已經到香港為港府反送中解套來擘劃,他的律師為兇手辯護,馬英九再來扮演哽咽、同情被害家屬,政協牧師居間跑腿、‘牽猴仔’(掮客),國民黨再來吆喝、唱和,現在照妖鏡一照,魔鬼和魔鬼中的魔鬼一一現形。”把律師為犯罪嫌疑人辯護說成是魔鬼,以律師出身的蘇貞昌看來才是法律人的恥辱。而這也是民進黨政府為了權力,不惜敗壞法律正義的惡例,或者說是為打法律戰,已經不顧法律是最後一道正義防線的惡例。

  可以看得出來,民進黨為了達到選舉的目的,已經不擇手段地阻撓跟大陸有關的政治、經濟、社會、法律與文化活動,不惜為兩岸關係埋下衝突的火種。所以,明年1月11日台灣的總統大選,將是決定兩岸關係能否持續和平發展的關鍵之役。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9年12月號,總第26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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