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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亞中:台灣前途未定論 政治幽魂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6-18 00:40:18  


“台灣地位未定論”在島内引發激辯
  中評社香港6月18日電/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兩岸統合學會理事長張亞中在《中國評論》月刊六月號發表專文《從“台灣地位未定論”到“台灣前途未定論”》。文章指出:“台灣地位未定論”的幽魂還沒有散去,不但如此,它已轉換成以“台灣前途未定論”的另一種面貌出現。且“台灣地位未定論”,從來就不是法律問題而是政治產物。文章內容如下:

  前言:“台灣地位未定論”的幽魂還在徘徊

  今年5月1日,日本駐台代表齋藤正樹不甘寂寞地又拋出了“台灣地位未定論”的看法,大多數台灣人民感到不解、憤怒,但是也有部分台灣人民表示支持。一國駐外代表公開地主張其駐在地的地位未定,而可以繼續留任,這可能也是外交史上稀有之事。齋藤的談話是個人意見,還是日本政府潛藏在內心的主張?始作俑者美國的態度又是如何?齋藤的談話激起了我們塵封的回憶,更讓我們思考“台灣地位未定論”的幽魂還沒有散去,不但如此,它已轉換成以“台灣前途未定論”的另一種面貌出現。本文就此討論這個對於台灣與兩岸極為重要的課題。
 
  “台灣地位未定論”從來就不是法律問題而是政治產物

  “台灣地位未定論”從來就不是個法律問題,而是冷戰前期的政治產物,是美國在冷戰初期的戰略設計。“台灣地位未定論”的歷史其實是讓兩岸所有中國人感到傷痛的。讓我們就從歷史事實的回憶中找尋答案。

  (一)台灣回歸中國

  1943年12月1日的《開羅宣言》,美國總統羅斯福、英國首相邱吉爾及蔣介石共同發表聲明稱:“三國之宗旨,在剝奪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後在太平洋上所奪得或所佔領之一切島嶼,在使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四省、台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國,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貪慾所攫取之土地,亦務將日本驅逐出境。”這是二戰末期最重要的宣言,明確地表示,台灣應該歸還給中國。

  1945年7月26日,《波茨坦公告》(Potsdam Proclamation)中稱:“開羅宣言所宣示的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之其他小島之內。”

  1945年9月2日,日本在降伏書中,表達出對《波茨坦公告》的接受:“接受美、中、英三國政府首領於1945年7月26日在波茨坦所發表,其後又經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所加入之公告所列舉之條款。”

  日本的降伏書接受波茨坦公告、波茨坦公告接受開羅宣言,即日本接受在開羅宣言中,將台灣歸還中國的規定。1945年起,中華民國政府接收了台灣,開始行使有主權行為的統治權,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提出異議。當時的中國就是中華民國,即台灣歸還中華民國是一個不爭的法律事實。

  一直到1950年初,沒有任何人曾經提過台灣地位未定的說法。美國對於台灣屬於“中華民國”也沒有任何異議。1950年1月5日,當時的美國總統杜魯門即在記者會中公開表示,“為了遵守這些宣言(開羅與波茨坦),台灣已交給蔣介石委員長,過去四年來,美國和其他盟國一直承認‘中國’在該島行使權力”。同一天,國務卿艾其遜也說:“‘中國’已治理台灣四年,美國或其他盟國從來沒有對於該項權力和佔領發生疑問。當台灣為中國的一省時,無人對它提出法律上的疑問。那就認為是符合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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