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23日電/據馬來西亞《東方日報》報道,大馬企業大亨邱繼炳及前大馬美後蔡秀萍(譯音)的“史上最貴離婚案”引起關注,上訴庭22日裁決蔡秀萍不得阻止丈夫在大馬民事法庭入禀離婚案,並諭令此案返回吉隆坡高庭重審,以通過雙方居住地來決定由何方法庭審理此案。
67歲的蔡秀萍是在2013年2月入禀英國法庭要求離婚,若成功離婚,她有機會分得邱繼炳一半身家,估計高達5億英鎊(23億8785萬令吉);邱繼炳則在此際入禀大馬法庭申請離婚。
雖然大馬高庭法官諾萊妮已在去年12月11日同意讓邱繼炳提出離婚申請,但蔡秀萍入禀上訴庭,要求重新檢討高庭的裁決。
以法官莫哈末阿裡夫為首的上訴庭三司,22日駁回蔡秀萍的上訴申請。另2名承審法官為馬永貴及黃德華。
惟法官黃德華在宣讀判詞時也說,該案必須重返吉隆坡高庭審訊,以決定雙方居住地的問題,以決定應由哪個法庭聆審這宗離婚案。吉隆坡高庭必須派出另一名法官來決定上述事項。
他指出,上訴庭三司認為,由於案情有許多矛盾之處,高庭法官諾萊妮針對雙方居住地的裁決有誤,才會批准邱繼炳入禀大馬法庭申請離婚。
蔡秀萍代表律師山慕佳指出,“蔡秀萍從1980年開始就沒住在大馬,現在住在英國。因此,她認為英國法庭才能裁決該案。”
蔡秀萍是在1969年奪下大馬美後的後冠,並在1970年嫁給邱繼炳,育有5名子女。
邱繼炳則是英國時尚與家具品牌Laura Ashley、馬聯工業(Malayan United Industries Berhad,MUI)的董事長。美國“福布斯”雜誌評選他為大馬第36大富豪,在澳洲、大馬、加拿大都有價值數百萬英鎊的豪宅。
根據英國小報《每日郵報》的報道,蔡秀萍是以丈夫作出“不合理行為”為由提出離婚,她聲稱丈夫控制欲強,讓她在英國的生活有如囚犯,每周只能花50英磅(約248令吉)買食物。
報道也指出,她聲稱和邱繼炳分居2幢房子,兩人已有12個月沒有交談,而她受到的種種限制包括,她不可以在未獲邱繼炳同意下離家半步,可以吃水果蔬菜,但不能吃一些特定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