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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日訴中國限制稀土出口 世貿初裁對華不利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10-29 10:53:54  


  中評社香港10月29日電/“中東有石油,中國有稀土”。石油輸出國組織(OPEC)對石油出口採取配額制,歐美無異議,日本老實跟隨;為保護環境、打擊走私以及保證產業的可持續發展,中國對稀土出口同樣採取配額制,但歐美日抗議,上訴世界貿易組織(WTO)。日前有消息稱,WTO認為上訴合理。

  據環球網消息,10月26日,日本《產業新聞》報道稱,在美國、歐盟和日本聯合起訴中國“不當限制稀土出口”問題上,WTO爭端機構匯總的“中期報告大體認定日美歐的訴求合理”,並勸告“中國糾正不當行為”。

  “11月下旬將出台最終報告,估計不會推翻這次判斷,日美歐可能在此問題上勝訴。”上述報道稱,“在WTO的貿易糾紛處理上日美歐的主張占了上風,這意味著中國迄今為止20年來的資源外交戰略失速。”

  “沒這麼誇張。”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說,“一方面,日本媒體的報道未經過官方證實,即使是真的,也不會對中國稀土產業造成多大影響,尤其是,戰略性資源掌握在自己手裡,是不會有錯的;另一方面,就現狀看,為了自身環境保護等,配額制短期不應該取消。”截至《國際金融報》記者發稿,包括商務部、工信部等部委始終未對外發布與稀土訴訟有關的信息,WTO方面也未發布信息。

  WTO初裁對中國不利 

  對於中國的原材料出口。2009年貿易戰“橫行”之際,美國和歐盟就在WTO框架內向中國提出貿易爭端請求,指責中方對鋁土、焦炭、螢石、鎂、錳、金屬矽、碳化矽、黃磷和鋅等9種原材料採取出口配額、出口關稅、價格以及數量控制,違反中國2001年加入WTO時的承諾,造成世界其他國家在鋼材、鋁材及其他化學製品的生產和出口中處於劣勢地位。

  2012年1月30日,WTO作出裁決:中國對多種工業原材料實施出口稅和配額違背了WTO規則,並駁回了中國基於環境保護或供應短缺就初步裁定提出的上訴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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