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糾正錯案:決心決定未來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12-18 09:32:09


2014年12月15日,呼格吉勒圖的母親尚愛雲展示內蒙古高院送達的再審法律文書。當日,內蒙古高院的法官當著呼格父母的面,宣讀了再審判決:一、撤銷內蒙古高級人民法院(1996)內刑終字第199號刑事裁定和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1996)呼刑初字第37號刑事判決;二、原審被告人呼格吉勒圖無罪。此時距呼格被執行死刑,已有18年。
  中評社香港12月18日電/15日,內蒙古高院一紙再審判決書宣布18年前被錯殺的呼格吉勒圖無罪。反思這起錯案的形成以及依法糾正的過程和結果,對於推動法制建設的意義非常重大,甚至可以說是一個里程碑式的案例。

  法國《歐洲時報》12月17日載文《糾正錯案:決心決定未來》,文章說,無論是糾正錯案,還是推動制度建設,無疑都需要極大的勇氣和決心。內蒙古法院“依法糾正”呼格案,還當事人以遲到的正義,還法律以尊嚴,雖然過程一波三折,也離不開外界人士的不懈推動,但畢竟是法院系統在法律框架內部通過正常法律程序完成的,這與具有“人治”色彩的“平反”相比,法治是最終的贏家。

  錯案的糾正,無疑要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而被追責者的個人利益就會一定程度上成為阻力,甚至國家賠償也會成為一些人拒絕糾正冤假錯案的借口,從而形成錯上加錯。

  呼格案是一場“慘勝”,來之實屬不易。內蒙古公安廳紀委證實,已成立調查組,對當年所有參與辦案的警員進行依法調查,調查結果出爐之前,尚不得而知除了構成這起錯案本身,相關人員是否還有阻撓糾正錯案的嫌疑?我們拭目以待。一起錯案的糾正都要苦鬥18年之久、等到大部分相關責任人退休之後才能實現嗎?從媒體的報道看,從2005年起,由於“真凶”趙志紅的落網,呼格案隨即出現糾正的可能,但是為什麼還要再用9年時間才得以實現?這段時間內發生了什麼?遇到了哪些阻力?有沒有人希望掩蓋錯案,犧牲個體而保護“大家”?我們仍將關注。

  從該案再審結果看,這起當年公檢法三家共同認定的殺人案存在的最大硬傷是“證據不足”,那麼為什麼公安在偵查階段,檢察院在批捕、起訴階段,法院在定罪量刑時都沒有把這個“不足”當作“不足”?從技術角度看,在1996年的司法條件下,DNA技術手段尚未普及,痕跡鑒定水平存在缺陷,但是這些客觀條件的局限性並不能成為掩蓋司法觀念的歷史性缺陷。證據論是法學之核心,任何“不足的證據”均不能成為定罪的證據,在一切通過非法手段如刑訊逼供、偽證得來的“證據”均不能成為定罪的證據,孤證不足以定罪,口供不能作為證據,定罪必須依靠相互印證的“證據鏈條”,這些則是證據論的核心。當年的警察、檢察官、法官都沒學過這些嗎?都忘記了這些嗎?為什麼會忘記?而在審判過程中,律師的作用幾乎完全受到了忽視,而“破案”警官居然受到表彰。從辦案人的心理層面分析,如何看待快速破案、限期破案?辦案人員如何面對來自領導、受害人家屬、社會輿論的壓力以及榮譽誘惑?如何處理不枉不縱之間的辯證關係。冤枉了無辜者,客觀上勢必造成對真正罪犯的放縱,這難道不是對司法者天職的背叛嗎? 


【 第1頁 第2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