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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新國安法為中國“核心利益”護航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7-07 08:50:51


 
  中國最初的定義是明顯的。根據卡內基國際和平基金會研究員邁克爾•斯溫2010年發表的一篇論文,大約從2004年起,中國官員、學者和國家新聞機構越來越多地用這個詞來指代主權問題。

  2009年以來,外國官員就一直在問自己和中國官員,“核心利益”是否仍僅指台灣、西藏和新疆問題,還是包含當時中國官員越來越多提到的更大範圍的全盤問題。

  2010年,中外官員和學者開始討論南海問題是否是核心利益。

  美中經濟與安全評估委員會的4名學者在2013年發表了一篇論文,討論了中國越來越廣泛使用這個詞的問題。他們寫道,“廣泛提及核心利益讓中國決策者們可以靈活地強調特定問題—包括但不限於台灣、西藏和新疆問題,因為這些問題變得重要起來”。

  中國官員在與美國官員會談時提及這個詞,“試圖向美國官員施壓,要他們公開承認中國的核心利益,引導他們承諾支持或者至少不反對特定的中國政策”,論文的作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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