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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國民黨“立委”修法推出“絕對多數制”
http://www.CRNTT.com   2024-03-06 11:31:57


  中評社香港3月6日電/澳門新華澳報6日發表富權文章:國民黨“立委”修法推出“絕對多數制”。以下為文章內容。

  台灣地區第十一屆“立法院”開議後,國民黨、民進黨和民眾黨“立委”都積極履行職責,分別提出多項修法或立法提案。這些提案涉及政治、經濟及民生等諸方面。而其中對今後台灣地區政治發展方向影響重大的,可能是由國民黨新科“立委”翁曉鈴提出的修改《“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將“總統”選舉由現行的“簡單多數制”改為“絕對多數制”,倘第一輪投票沒有任何候選人得到過半票數,就必須在十四天後再進行第二輪投票,在第一輪投票中的前第一二名候選人中決出勝負,但仍要獲得過半票數方為有效。
  
  翁曉玲在“提案說明”中提到,“總統”當選人票數未過半、所屬政黨在“國會”席次也未過半,缺乏穩固的民意基礎,會有代表性不足的問題,因此參考西方國家法制,將台灣的“總統”選舉,從現行的一輪投票,改為二輪投票,強化民主正當性。
  
  現行的《“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三條規定,選舉結果以候選人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得票相同時,應自投票之日起三十日內重行投票。
  
  候選人僅有一組時,其得票數須達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二十以上,始為當選。選舉結果未能當選時,應自投票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重行選舉投票。
  
  也就是說,按照現行的“選罷法”規定,無論有多少組候選人參選,只要有其中一組候選人獲得最多票,即使是沒有過半,即可當選。這就往往會產生“少數總統”,由“少數民意”來統領管治“多數民意”。台灣地區自一九九六年開始實行直接選舉產生領導人之後,就出現了兩次這樣的情況。其中第一次是二零零零年的第十任領導人選舉,得票率為百分之三十九點三的陳水扁、呂秀蓮一組當選,成為“少數總統”。而與此同時,泛藍陣營在“立法院”佔據多數議席,因而形成“朝小野大”的懸殊狀況,導致政局動盪。第二次就是“二零二四”大選,同樣是由民進黨提名的賴清德、蕭美琴一組,僅是以百分之四十點零五的得票率當選,而民進黨的“立委”議席也未能過半而且還淪為“老二”,同樣也是形成“朝小野大”的態勢。在未來的四年,台灣地區的政治局勢,也將是“寶島震盪風雷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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