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蔣經國上海“打虎”最後為何草草收場?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10-09 10:27:06  


 
  在那段時間,王春哲的夫人幾乎每晚都在9點以後(等其他客人離去後),在家人的陪同下乘著私家汽車來我家找父親。她每次來,大多是我去開門的,所以有印象。我只見那時愁容滿面的王太太已經顧不上多少客套,一坐下來就直奔主題談案情,然後聽父親的詢問和分析,他們的討論往往要到深夜才能結束。母親深知他們談話的重要,催促我們悄然離開客廳,所以我也聽不到他們的談話內容。只是在一個星期日的午飯後,難得父親休息在家,母親問起王春哲的案子,父親說:“王春哲的老婆開始時還很樂觀,一身輕鬆的樣子,因為她還是老眼光,以為關個十天八天,花點錢,就能放出來的。後來她聽到我對案情的剖析和周圍親友的議論,漸漸感到不妙了,焦急地對我說:‘杜律師,無論如何要請你想辦法,只要春哲平安出來,或者減少刑罰,花多少錢都沒問題,我都願意出;至於律師費用,我也會多倍酬謝,不惜代價的……’我當即對她說:‘王太太,我希望你看清楚:第一,作為律師,我既然受理你的案子,就一定盡心盡力,盡量從有利於王春哲方面去努力,不會有所保留的;第二,至於你說花錢(去活動),我相信你願意出,但現在的問題不是花多少錢,而是錢往哪裡送?你能把錢送到蔣經國的手裡嗎?他又會收你的嗎?第三,林王公司的案子,事實已經基本清楚,應該說後果很嚴重。要知道,現在是以王春哲一人之力和政府的《財政經濟緊急處分令》去對抗,跟蔣經國去較量啊!但是,即使這樣,在沒有宣判之前,我們仍然要竭盡全力,幫他渡過這一難關。’” 

  幕後預定要判王春哲死刑

  我們對自己的父親當然了解,他歷來做事既精細又嚴謹,且從不二諾。為了使案情明白無誤和弄清楚細節,他不僅親自到監獄會見過王春哲本人,聽取當事人的親口陳述和要求,回來後又反覆研究,而且用心撰寫狀紙,字斟句酌,數易其稿,務使完善(當時為了爭取時間,父親命我謄寫過狀紙,然後送去打印,故我至今不忘);並且走訪資深的法律界前輩,向他們請教,以期集思廣益。我還清楚記得,那時候父親在林王公司的一位職員的陪同下,曾經到南京去過,逗留了兩天,目的是拜訪某位高官,請他向蔣經國緩頰(我聽父親說過,林王公司的後台是立法院院長孫科),至於他們到南京請托哪一位?效果如何?父親始終諱莫如深,從未透露過。

  “王春哲案”是當時上海有名的觸犯《財政經濟緊急處分令》的經濟大案之一,是由上海市特種刑事法庭(簡稱特刑庭)審理的,故受到社會上的廣泛關注。開庭那天,《申報》、《新聞日報》等各大報紙都派記者進行採訪,並在報上作了文字報道。我是“少年不識愁滋味”,把報紙上有關父親作為辯護律師如何陳詞答辯的幾句話反覆看了又看,心裡有些莫名的自豪,並且還想讓父親給我談談經過,可是從法院出庭回家的父親一臉凝重,甚至連家人都不願多答理。直到後來我才知道,當時的父親正窩著一肚子的火,因為特刑庭既沒有按照法律程序進行正常的審判,甚至法官在庭上還多次粗暴地打斷被告和律師的正常答辯,就像走過場似的,整個過程進行得很快,顯然是為了早早結束。面對這些淩駕於上的特刑庭法官,父親除了依法陳述外,也只能徒呼奈何了。

  9月24日上午,第二審就定讞宣判了,而且是最嚴厲的“判處死刑,立即執行”,連上訴的機會也被剝奪了。當天上午就在上海市監獄外刑場執行了,那年王春哲36歲。從逮捕到處決,前後只有二十多天,不可謂不快速。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