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又到七七 重溫6封催人淚下的抗戰家書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7-08 09:57:22


  中評社北京7月8日電/又到七七,帶您重溫6封催人淚下的抗戰家書。

  【1】吉鴻昌

  1934年11月24日,抗日名將吉鴻昌走上刑場前的幾個小時,寫下了一封革命遺書和三封給親友的家書。寫完信後,他從容地走上刑場,以手指為筆,寫下浩然正氣的絕命詩:“恨不抗日死,留作今日羞。國破尚如此,我何惜此頭!”他慷慨陳詞:“我為抗日而死,不能跪下挨槍,我死了也不能倒下!給我拿個椅子來,我得坐著死。”坐在椅子上,他又向敵人說:“我為抗日死,死得光明正大,不能在背後挨槍。你在我眼前開槍,我要親眼看到敵人的子彈是怎樣打死我的。”壯烈犧牲時,吉鴻昌將軍時年39歲。

  紅霞吾妻鑒:

  夫今死矣!是為時代而犧牲。人終有死,我死您也不必過傷悲,因還有兒女得您照應。家中餘產不可分給別人,留作教養子女等用。我筆囑矣,小兒還是在天津托俞先生照料上學,以成有用之才也。家中繼母已托二、三、四弟照應,教[孝]敬,你不必回家可也。

  國昌、永昌、加昌諸弟鑒:

  兄已死矣,家中事俱已分清,唯兄所恨者,先父去世,囑托奉養繼母之責,吾弟宜竭力孝敬,不負父兄之托也。

  欣農、仰心、遐福、慈情諸先生鑒:

  吾先父所辦學校校款,欣農、遐福均悉,並先父在日已交地方正紳辦理。所慮者,吾死後恐吾弟等不明白之處,還要強行分產,諸君證明已有其父遺囑,屬呂潭地方學校,為教育地方貧窮子弟而設,款項皆由先父捐助,非先父之私產也,學校款,諸弟不必過問。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