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30日電/據大公報報道,法國多個城市28日發生遊行示威,反對涉執法人員法案有關條款和警察暴力執法。警方和示威者在部分遊行地點發生衝突,巴黎警方出動水炮車和催淚彈等驅散人群。網上有影片顯示,示威者襲擊警員,法國內政部表示,當天至少81人被捕,62名警員受傷。法國內政部長達爾馬寧28日在對示威者襲擊警察和憲兵表示譴責,稱這種暴力行為“不可接受”。
28日是法國放鬆防疫封禁措施第一天。據法國內政部統計,當天全法70個城市發生遊行示威,總參與人數超過13萬,其中4.6萬人在巴黎,而主辦方則稱全國有50萬人示威,其中巴黎上街的就有20萬。
巴黎暴徒縱火燒車
在巴黎,數萬示威者當天下午在共和國廣場和附近街道聚集,遊行開始不久後情勢就變得緊張,有一小批黑衣暴徒破壞商戶玻璃、打砸銀行、縱火燒車,報紙攤檔和餐廳也有起火。另有示威者向警方投擲石塊和煙霧彈,被警方以催淚彈和閃光彈(stun grenade)還擊。警方還出動水炮車驅散在巴士底廣場聚集的示威者,並拘捕46人。
據法國媒體報道,發生遊行示威與政府近期推出《整體安全法》(原譯《全球安全法案》)和巴黎警察毆打黑人男子一事有關。法國為全面打擊恐怖分子和“分裂主義”,宣布引入《整體安全法》,國民議會20日一讀通過。法案包含一系列措施,如增大城市警力和私人安保人權的職責範圍,以及容許警方使用無人機執行職務等。
其中第24條規定,“在警察或者憲兵執法時,出於傷害警察或憲兵人身安全或精神狀態的目的,對其進行拍攝,且畫面暴露或可識別警察或憲兵的面部”,並在社交網站或新聞媒體傳播相關內容者,將“面臨一年監禁,及4.5萬歐元的罰款”。法國社會輿論對此條款存在不同看法。
法國官員強調,《整體安全法》對於保護警察、打擊襲警十分必要,自2018年底“黃背心”運動爆發以來,不少法國警員因上街驅散示威者被人影相、擺上社交媒體“起底”。這些照片或視頻在網絡上流傳,令警察及其家人更容易被人認出並遭到威脅報復。有草案反對者認為,內容定義含糊,若被濫用會有損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