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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以寬容之心看待獎勵舉報精神病人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7-20 14:49:51


  7月14日,成都雙流12個認證的衛生系統官微發布的獎勵民衆提供精神病患者綫索、確診1例獎勵350元的消息,在微博上刷屏。這些微博同時發布了11條判斷條件,稱滿足任何1條就可上報。成都市雙流區衛計局證實了該消息,稱此舉是為了讓更多精神病患者享受國家補助,以及找出存在傷人隱患的嚴重精神病患者。

  獎勵舉報精神病人到底合不合適?目前的輿論反應似乎是相當不買賬的。有人質疑這樣會侵犯精神病人的隱私;有人擔憂“被精神病”情況的出現;更有人直指這是公權越位……總之,批評的人占絕大多數。

  不否認有些擔憂是合理的,比如如何保護精神病人的隱私,如何遵循精神病救治的自願原則,等等。但這一政策果真一無是處嗎?恐怕也不能這麼說。

  2011年,時任衛生部部長的陳竺就表示,我國有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約1600萬人。專家分析,在這些嚴重精神障礙患者中,約10%有暴力傾向。很明顯,管控如此龐大的群體,不能僅僅依靠醫務人員排查,還需要社會力量的參與。這有利於精神病患者早發現、早治療、早康複。鼓勵人們主動提供綫索,有利於最大限度減少他們可能帶來的傷害。

  每次聽到精神病患者傷人的新聞,我們都會反思到底該由誰來埋單,都會譴責衛生部門排查工作不到位,也會指出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還會呼籲社會提供相關綫索。不可忽視的是:囿於傳統家庭觀念的影響,有些精神病患者家屬不願主動報告精神病患者的情況。在這樣的情況下,盡管舉報精神病人制度未必完美,其積極意義應該得到肯定。

  至於有人說的“被精神病”,顯然是種極端化解讀。精神病鑒定最終是由專業人員來做的,11條判斷條件只是一個參考。它的表達之所以這麼樸素,是為了讓普通人更容易理解。假如用專業術語表達的話,恐怕會給執行增添很多困難。而且,對精神病患者的治療,當地也一再強調確診必須遵循自願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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