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有獎抓拍交通違法”依法有據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1-14 21:13:18


  從今年1月起,南昌市民在生活中發現交通違法行為,可進行有獎舉報,最低獎勵20元,最高10000元。這一消息公布後,引發市民討論,部分反對者認為侵犯了駕駛人隱私權,并且市民不是執法人員,拍攝的違法證據不能作為處罰依據。1月10日,就市民提出的一些質疑,南昌市公安交管局相關負責人作出了解答。

  “有獎舉報有助於推動形成人人注意交通安全、出行守法的交通文化,給予舉報人一定數額的獎勵,可調動廣大群衆參與交通管理的積極性。此做法目前在上海和深圳都在推行,并取得了明顯的效果。”南昌市公安交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電子監控系統再完善,也抵不過群衆眼睛的覆蓋面,“隨手拍”能够有力打擊心存僥幸的交通違法行為人,通過“第三只眼”監督交通違法行為,使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獲得查處交通違法行為的重要綫索,彌補了警力不足的短板,提高執法效能。

  該負責人還表示,群衆舉報違法行為有法可依,“隨手拍”并沒有超出法律的範圍。根據《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六條第四款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勸阻、舉報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報告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和交通事故。”另外,群衆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供交通違法綫索是一種舉報行為,并非真正意義上的執法行為,也不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委托其取證的行為。

  該負責人還介紹,駕駛車輛在道路上行駛時,置身於公共環境中,因此拍攝交通違法行為不屬於侵犯公民隱私權。(來源:江西日報 記者:蔡穎輝)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