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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網約車細則的合法性審查不能再等了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5-24 17:00:31


  近日,包頭市交通運輸管理處發布一則關於停止違法經營行為的通知流傳於網絡,文中稱北京滴滴無限科技有限公司(包頭滴滴運營商)在網約車經營管理中未依法取得經營許可證,導致出租汽車行業群體上訪、集結等情形,責令滴滴在包頭市立即停止經營,落款時間是2017年4月24日。

  網約車為何被責令停止經營?包頭市交通運輸管理處的說法是,責令“網約車”停止經營,并不是網約平台有問題,而是因為目前接入網約車平台的車輛并未在包頭取得網約車經營許可。乍看起來,這是網約車平台不懂規矩、不受管理的錯。但如何取得網約車的經營許可呢?相關方再答:國家要求地方制定細則,要求駕駛員取得網約車駕駛證、車輛取得運營許可。但現在包頭還沒有出台網約車細則。

  既然“國家要求地方制定細則”,地方細則遲遲不露面,這究竟是誰要擔責?

  今年4月8日,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發布的《中國法治政府發展報告(2016)》提出,各地方城市政府出台的實施細則,為網約車平台公司、車輛和駕駛員設置了高標准,窒息了網約車的發展,不僅違反了行政許可法的有關規定,更不符合共享經濟的基本特征和發展規律。包頭的做法更是“極致”,不出台細則卻直接叫停。有人說,運營平台還可以選擇行政複議,但,讓人憂慮的是,在重塑良好官商關系、打造清親營商環境的語境下,劍拔弩張的司法對決,且不談結果如何,起碼容易各自落下不小的“心病”。

  網約車之於新經濟、之於大民生的杠杆意義,早已路人皆知。現在的問題,不是抒情和講道理,而是依法辦事——簡言之,地方版網約車細則的合法性審查,不能再等了。因地制宜的細則,本是彈性自由的好事,遺憾的是,這種“自由”一旦失控,亦會成為利益偏頗的合法傷害權。指望靠平台與地方PK,估計遲早會退回黑車橫行的老路上去。

  眼下而言,對於遲遲未出台細則的部門,要督促問責;而對於出台“奇葩”細則的部門,恐怕更要及時糾偏。(來源:西部商報 作者:鄧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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