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騰訊與字節跳動(今日頭條)終於以法律訴訟為手段,展開“大戰”。一個索賠1元,另一個則索賠9000萬元。
但雙方的爭鬥顯然不只是最近的事。早在今年4月初,字節跳動CEO張一鳴與騰訊CEO馬化騰在微信上的“互掐”,就已經預示這一戰遲早要到來。當時,張一鳴質疑騰訊“封殺”抖音,而馬化騰則回懟,稱這是“誹謗”。
縱觀移動互聯網出現的這些年,雖然主打社交類的互聯網產品并不少見,卻鮮見騰訊與對方“大打出手”。大家容易想到的,反而是PC互聯網時代,騰訊與360那場著名的“3Q大戰”。這是為何?
自從騰訊推出微信產品以來,各種相似的產品層出不窮,但一直以來都沒能對微信構成直接的威脅。根本的原因就在於,他們根本不是微信的對手。在微信之後出現的很多社交產品,其邏輯都是基於“微信的邏輯”,因此微信并不害怕,因為它已經占據了制高點,其他產品很難從根本上對他產生顛覆或實質性的威脅。
但現在,字節跳動旗下的抖音,不似社交產品,卻勝似社交產品,對騰訊造成了威脅。原因并不在於它在社交屬性上有多強,真的能够立馬取代微信,而是這樣的一款產品具備創造新的連接方式,締造一個新的網絡世界的可能。
也就是說,字節跳動的產品在實現有效的視頻內容分發之後,具備獨立於微信社交世界的可能,最終形成自己的網絡世界;并且可能在此基礎之上,逐漸向下滲透,實現用戶與用戶的連接。
而這恰恰是騰訊所有產品的邏輯基礎,即在連接用戶與用戶的基礎之上,加載各種信息、內容。換句話說,如果字節跳動的產品,實現的是用戶與商品之間的連接,那麼該和它“打架”的就是淘寶或京東之類的企業了。 |